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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马白开热等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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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马白开热,男,33岁,回族,身份证号码:622924********5014。本局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5〕400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2.当事人:梁小英,女,48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2427********1663。本局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5〕399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决定书,本局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决定书,因你们无法联系或拒收,现特公告送达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5〕400号)PDF电子扫描版;

      2.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5〕399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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