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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郝翠英等人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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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郝翠英,女,6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142202********1723。本局于2026年3月9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64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2.当事人:邱先梅,男,65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12923********2083。本局于2026年3月12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71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告知书,因你们拒收或联系不到,无法邮寄送达,现特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64号)PDF电子扫描版;

      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71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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