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郝翠英,女,6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142202********1723。本局于2026年3月9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64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2.当事人:邱先梅,男,65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12923********2083。本局于2026年3月12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71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告知书,因你们拒收或联系不到,无法邮寄送达,现特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64号)PDF电子扫描版;
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71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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