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施泽应,男,29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33527********0633,联系电话:188****7019。本局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557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2.当事人:王丹丹,女,28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0523********440X,联系电话:157****7724。本局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559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3.当事人:黄霞,女,28岁,汉族,身份证号码:533527********0624,联系电话:187****1425。本局于2026年5月22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6〕563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告知书,因你们联系不上或拒收,现特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557号)PDF电子扫描版;
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559号)PDF电子扫描版;
3.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6〕563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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