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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41X/2025-0000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行政执法决定
关 键 词 行政执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贺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贺政办发〔2024〕11号)、贺兰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18〕152号)、“一部门一清单”整治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及备案等落实情况,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队现有执法人员53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证件。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责任,秉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法治理念,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设置法制审核岗位,安排3名执法人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人,法学专业1人)。2021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453件、行政处罚案件65件;2022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516件、行政处罚案件72件;2023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484件、行政处罚案件216件;2024年截至1月份共办理行政许可371件件,行政处罚案件249件。2021年至2024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胜诉。

二、培训开展情况

1.参加公共法律知识情况:按照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学习的基本要求,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培训全过程,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常态化学习。大队53名执法人员全部完成法制教育网公共法律知识6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

2.交通运输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情况:交通运输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情况。坚持“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训什么”的培训思路,重点围绕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裁量基准等内容进行培训。为注重培训实效,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要求全员参加。截至12月前,共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次。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机制建立情况: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制度,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出了安排,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按照工作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健全了单位内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配套建立了《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配套落实制度,修订完善了《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权责清单》。制定并在办公场所公示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等。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好事中公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要求。将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在双公示网站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在案件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政府指定的“双公示”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过程中,要求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推动事后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随机抽取到的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及时进行公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录入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检查公示达到100%。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按照执法种类、执法阶段规范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执法文书,安排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的人员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制作质量。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取证设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频音频记录制度。强化规范执法视频音频记录工作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视频音频记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安排专人做好执法影像资料存储、整理、调阅、保存等工作。

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成立了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公民个人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等必须经大队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

按照交通厅“两个市场监管办法”和贺兰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兰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及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方案》,大队制定了《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方案》,综合应用分级分类监管手段,规范执法流程,强化联勤联动。辖区交通运输企业显著位置张贴专项整治通告30余份;办公场所及人流集中的中巴车停车场设置举报信箱2个,发放个人违规问题自查表43张,收回43张,股室、中队自查表9张,收回9张。通过上级督查、个人自查、案卷评查,收集个人其他情况43条,股室、中队其他事项9条。主要表现在执法过程中着装不规范、重检查轻立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制定了《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采取行政执法集中专题培训、日常集中学习、职工自学的方式,利用支委会、党员大会、周二例会等广泛开展培训学习。

五、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大队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下发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依法办事,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基本要求。大队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公开公示,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等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公信力,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六、涉企行政检查开展情况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面: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巴车停车场、单位办公楼等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向“两客一危”、涉路施工企业等重点企业发放调查问卷60份,广泛征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回应处置反映的问题。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面:大队安排了4名执法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对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由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出具书面意见。经过对2021年-2024年上半年案卷评查,未发现涉企行政执法问题。

3.清理涉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方面: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未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4.建立联系企业制度方面:我单位建立了联系企业制度,对口走访企业33家,共走访62次,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2条,没有发现涉企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

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

1.改革、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情况: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是成立于2020年6月的一支执法队伍。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自治区、市、县印发的“三项制度”文件为指导,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完善制约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单位制定《贺兰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以及《贺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均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2.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的情况:单位开展事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以及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的公示,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按要求在“十公示”平台公示。同时大队专门设立行政执法公示栏,对需要公示的内容采用网络公示和公示栏公示全面展开,截至1月份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87起,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分类全面准确地公示所有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确保公布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八、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方面

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20部4G智能执法记录仪、41部对讲机,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投入35万元建设智能指挥调度室及路网监控,接入使用全县“两客一危”车辆和62处路网监控,通过科技执法设施的使用,实现精准查处,有效解决了对相关车辆执法取证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成效。投入74万元建设、改造各类卸货场和执法站点,为处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良好条件。投入55万元更新执法车辆3台,并为现有执法车辆配强车载执勤设施,促进执法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九、亮点工作

一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依托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网上案件登记、办理,实现网上审批、审核,能有效提升案件办理的效率。目前执法大队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20部4G智能执法记录仪。该款执法记录仪是基于安卓智能平台的多功能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执法人员执法时随身佩戴的音视频摄录、照相、录音、回传、对讲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技术设备。对行政执法中收集到的视频、照片、录音等资料能进行及时上传保存,二是在部分路政执法车辆上安装了车载监控、摄录设备,可对公路路面状况、涉路违法行为证据保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实现动态管理和全程记录。

十、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企业的行业法规宣传还不够。没能更好地发挥“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用。二是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机制有待提升,在重要会议、合法性审核等领域参与率不是很高,没能很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应有的作用。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民法典、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在企业检查过程中加强对企业行业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二要深化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发表意见等履职条件,加深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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