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领导下,在贺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
贺兰分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突出执法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扎实开展贺兰县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交叉执法、重点涉水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专项联合检查、涉vocs执法检查、加油站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专项检查等9项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2024年以来,各类执法检查共出动2306人次,检查企业1189家次,立案15起,移送公安2起,共计罚款106.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4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已筛查线索17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3起,终止索赔程序1起。三是坚持宽严相济,营造优良生态营商环境,将治污成效好、环境管理规范的13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14次正面清单企业指导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无事不扰,执法帮扶兼济。
(二)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开展“执法先服务、执法先普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辖区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学习,引导企业强化守法自觉,全面提升执法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以及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深化法治宣传
1.加强法治学习,做好普法宣传。一是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鼓励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强化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筑牢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屏障。
2.加大环境法规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将大练兵工作充分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通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系统,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全过程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为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4年我分局选派2名骨干参加全国大气监督帮扶,3名骨干参加银川市交叉执法检查,6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及银川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及无人机等技术装备在执法检查中的运用,真正做到以查促学、以学促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较快,有时存在学习不够及时,或者忙于工作疏于学习等问题,对一些理论知识实质内容理解还不够透彻,在“弄通”上做得还不够,把理论化为实际的能力还需加强。
(二)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持续增大,环境执法人员缺少,培训力度不够。同时环境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支部“三会一课”、会前学法、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个人自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大力宣传污染防治、固危废监管、医疗废物监管、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使用。按照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并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和“双随机”抽查系统的结合应用,实现执法过程“留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投诉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投诉热线、环境信访等渠道,掌握企业违法线索,做到有诉必有查、有查必有果,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5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