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农补贴>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贺兰县2026年渔业相关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6-0004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5-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文件
关 键 词 渔业

各乡镇(场)、渔业相关主体:

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6〕1号)精神,结合贺兰县2026年渔业相关项目实施方案,为规范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申报并实施,现将2026年渔业相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贺兰县2026年渔业产业项目

1.“海鱼陆养”盐碱水养殖试点项目

开展实施盐碱水“海鱼陆养”技术示范应用1-3家,推进海鱼引进驯化与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发展设施日光温室“鱼菜共作”系统利用盐碱水淡化名优品种养殖示范。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养殖、循环水系统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优质淡化大规格苗种、专用饲料采购等相关环节。示范养殖水体不低于200立方米,“海鱼”产量不低于30公斤/立方米,完成示范内容,每家一次性补贴资金10万元。

2.名优品种养殖示范推广项目

聚焦罗氏沼虾增收品种,推广“稻田+罗氏沼虾”稻渔综合种养、池塘精养生产模式,计划推广面积500亩以上。“稻田+罗氏沼虾”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亩均放苗量不低于1000尾/亩,规格不低于1000头/斤,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补贴资金800元/亩;池塘精养模式,亩均放苗量不低于8000尾/亩,规格不低于3000头/斤,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补贴资金1200元/亩。

3.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实施“宽沟深槽”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改造提升稻渔综合养殖面积1200亩以上。高标准修缮养殖环沟,配套护坡,原则上30亩—50亩为一个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环沟上口宽4.5—5米,深1.5米,下口宽1—1.2米,环沟及集鱼坑面积占耕地面积10%以下,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补贴资金400元/亩。

(二)贺兰县2026年现代渔业装备设施项目

支持县域内渔业养殖企业及养殖户改扩建或新建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渔用冷库、速冻设备、暂养净化、原料处理设备等,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根据企业申报需求补助,资金分配完毕为止。

二、申报条件

通过自主报名、乡镇推荐、组织审核、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确定实施主体。

申报条件如下贺兰县辖区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范围与渔业相关的《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环节的渔业经营主体有合法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根据项目实施类型,提供合法土地租赁及流转合同、设施用地审批手续等资料,严格落实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近三年来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和基地实际情况,上报含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土地合同、有关证照等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表须经所在乡镇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报材料以一式三份报送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和葡萄酒中心(贺兰县政务中心C座315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联系方式:0951-8060177。

附件:贺兰县2026年渔业项目申报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