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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工作,符合实际需要,现将贺兰县洪广镇农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名称变更为贺兰县洪广镇农业秸秆综合仓储项目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951-8991080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