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根据贺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贺党办〔2021〕35号)和《贺兰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贺红会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洪广镇红十字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洪广镇红十字会由我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强艳飞同志兼任会长,镇政府副镇长常颖同志兼任副会长,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丁文静同志兼任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洪广镇红十字会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红十字会业务指导。
镇红十字会成立后,要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尽最大能力动员人道力量和协调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属性和优势,做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真心关爱群众,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中共贺兰县洪广镇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