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处理群众祭扫引发的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预防措施,积极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分级负责。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及时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贺兰县金贵镇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职责
组长:黄菊兰 贺兰县金贵镇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及职责
副组长:石学文 贺兰县金贵镇主管副镇长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具体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员:吴学东 金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马 东 金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办事员
王丽丹 金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办事员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和预防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殡葬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学东,成员:马东、王丽丹。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预防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宣传工作,做好各群众祭扫信息统计上报;分析预测祭扫期间可能出现的事件,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清明节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要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做好协调处置工作。
(一)体温检测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时:
体温检测或登记检查时,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立即进行隔离处置,迅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和领导小组报告,协调120救护车护送医院进一步检测筛查。
(二)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立即增加现场工作人员疏导工作;
2.联系协调派出所或交警中队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
4.采取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6.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由应急管理、公安机关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机关迅速到场处置;
3.组织开展伤员抢救;
4.向指挥中心报告;
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五)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立即协调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六)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同时,根据矛盾发展情况,及时联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解决。
(七)因群众祭扫引发舆情时:1.发现网络舆情时及时向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指挥中心组织开展舆情研判,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应对方案;
2.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舆情,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因祭扫引发其它方面的舆情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确收集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各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动态。
(二)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舆情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督查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六、责任追究
对因履职不力或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造成较大损失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