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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镇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镇环保问题隐患,全力抓好环保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现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把抓好全镇环保问题摸排整改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努力实现金贵镇生态建设质量的蝶变跃升,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市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自2020年8月至9月底,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明确环保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和时限,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提升我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排查整改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对2016年以来中央及自治区4批次26件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项进行“回头看”,安排专人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实地查看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出现反弹的环保问题,镇村开展联合执法,立即整改,坚决树牢生态环保底线思维,确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不反弹。

牵头领导:强玉梅

责任领导:石学文、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排查整改涉水环保问题

对污水处理站、辖区公厕、河道沟渠、涉水企业和项目、散乱污小作坊等涉水环保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改,坚决落实河长制,严格按照“有厂必入、有水必查”的要求,加大推进水环境水污染综合治理,按照主体责任立即对辖区及职责范围内的河湖库塘等涉水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水环境、水污染突出问题及时对接,并掌握工程运行及水环境治理情况,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流域内水环境保持良好。对排查到的非法排污企业发现一家打击取缔一家,对合法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限期整改,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整改不严不实。

牵头领导:汪洋

责任领导:石学文、陈学忠、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排查整改固废堆放点环保问题

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固体废物堆放点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大排查,对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垃圾堆放点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堆体规模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明确整治方法和责任部门,实行一处一策、即查即改、销号管理。

牵头领导:汪洋

责任领导:石学文、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社会事务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排查整改农业面源污染环保问题

健全巩固农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推动全镇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大力推广绿色农业种植技术。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排查整改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情况、污水检测处理情况,对辖区规模养殖户建立监管台账,确保问题养殖户及企业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汪洋

责任领导:陈学忠、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五)排查整改“小散乱污”企业环保问题

根据“小散乱污”企业安全隐患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检查表和汇总台账,聚焦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涉水涉气排放、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和特种设备作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违规使用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或存在其他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限电等各类执法手段,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汪洋

责任领导:石学文、各包村领导

责任站所:综合执法办、各村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同志,及各村书记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各村也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强化排查整改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排查出的环保问题,要逐条分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上级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三)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导致影响整治效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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