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发改委 民委 林草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31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镇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截至12月1日,我镇到位衔接资金共计6176.9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3699.92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544.75万元,地方债资金1640万元),2023年已实施项目16个(包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4个5846.97万元(生产项目8个,加工流通6个),乡村建设类项目2个33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2个)。截至目前,16个建设类项目已完工13个,正在建设3个(为2023-2024年两年项目)。已支付资金5706.27万元,支付进度92.38%,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付3417.18万元,支付率92.36%;自治区衔接资金支出544.75万元,支付率100%;地方债资金支出1452.04万元,支付率88.54%。
现将贺兰县金贵镇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监督举报电话:8986336、12317
附件:贺兰县金贵镇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统计表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