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贵镇开展农村环境“三拆三清一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专项行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金贵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贵镇开展农村环境“三拆三清一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农村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生活品质,高标准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突出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特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村容整洁,环境舒适,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从全镇实际出发,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为建设沿黄经济带明星镇创造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
2018年9月上旬—2018年12月下旬。
(二)整治范围
农村环境“三拆三清一建”综合整治是指拆除残垣断壁、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违法违规广告、招牌和私拉乱接的电力、电视、通信等线路;清理村巷道路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装点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全镇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覆盖,重点涉及金贵村、银光村、雄英村、潘昶村、红星村五个村。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
1.整治任务。①白色垃圾;②乱贴乱挂小广告;③杂草;④卫生死角;⑤公共基础设施归置不整齐。
2.整治目标。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无污迹、残损、脱落变色、乱贴乱挂;道路两侧绿化带要进行彻底清理,定时修剪,消除垃圾死角;村部牌匾整齐划一,广告牌匾文字规范,无破损、歪斜;无暴露垃圾、粪便、渣土、杂物等卫生死角;道路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无灯杆歪斜,无悬挂物。
(二)乱堆乱放整治
1.整治任务。①全面清理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房前屋后、绿地、空地等场所堆放的各种杂物、砂石建材等;②全面规范临街商铺、有形市场店外经营和堆放的各种物料;③全面清理施工工地道路两侧建筑施工余料;④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及村庄路口堆放的各种杂物。
2.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达到“三无一整”:即房前屋后、村口、绿地、空地等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做到摆放有序;公路、农田巷道两侧无乱堆乱放,保持干净整洁;临街商铺、有形市场无店外经营,保持规范有序;施工工地建筑物料码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三)乱搭乱建整治
1.整治任务。①全面拆除、清理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工棚、板房、遮阳棚、小卖部等临时建筑物,残垣断壁,杂物,工程施工废弃设施、非法广告、破旧广告和其它影响道路美观的设施;②稳妥清理、全面拆除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砖瓦场、养殖场等;③全面拆除沿线村庄和集镇的板房、遮阳棚等临时建筑物,以及危旧房,猪牛栏,残垣断壁,杂物等;④加强农村建房监管,严格执行规划审批手续,加大农村“双违”建筑整治力度。
2.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道路沿线及集镇乱搭乱建面貌得到彻底改变。一是沿线及集镇无工棚、板房、遮阳棚、小卖部等临时建筑物;二是沿线无危旧房、猪牛栏、残垣断壁、杂物等;三是沿线无工程施工废弃设施、非法广告、破旧广告及其它影响道路美观的设施;四是沿线无砖瓦场、养殖场;五是“双违”建筑零增量、存量明显消化。
(四)秸秆焚烧整治
1.整治任务。大力实施秸秆资源回收再利用、严禁秸秆焚烧及垃圾焚烧。
2.整治目标。加大巡查、巡防力度,杜绝一切秸秆及垃圾焚烧行为。
(五)沟渠河道整治
1.整治任务。①全面疏通村庄内外沟渠河道;②提升硬化村庄内外沟渠河道;③农村生活污水一律不得直接排入沟渠河道。
2.整治目标。镇辖区内沟渠河道内基本无死水、无发黑发臭、无淤泥现象,沟渠河道整洁,无各类垃圾。
(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整治任务。结合各村实际,确定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到措施具体、目标可行;各村要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开展卫生评比,并赠送小礼品予以鼓励,年末评选出1—2名卫生保洁示范户,经公示报镇政府可领取500元的奖励资金。整治工作要与打好生态靓县战役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实效。
2.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全局。以卫生保洁、乱堆乱放整治等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等其他环境问题,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控,确保整治效果的长效性。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环境“三拆三建一清”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保学东
副组长:杨茂飞 陈晓伟 黄菊兰 胡克军 吕 宁
朱佳利 陶精华 李 丽
成 员:陈玉军 马咪娜 马学忠 申 毅 徐 瑞
杨银林 耿玉春 勉金勇 郝建萍 赵 峰
马 东 马彦峰 马振锋 陈学忠 杨建国
刘 林 周玉兵 马学锋 马海萍 杨占川
刘志华 王志江 王金虎 岳中山 步学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陶精华任办公室主任,洁净办及城管中队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全镇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资金保障。科学合理制定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投资投劳。各村要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出问题。
(二)强化站所协作。各相关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形成合力。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牵头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各站所力量共同搞好整治工作;镇洁净办及镇城管中队要指导搞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及广告乱贴乱挂、出店经营、店铺经营物品乱摆乱放整治;镇安全生产办要负责抓好路域环境及“散乱污”企业的整治;镇林业站要搞好通道、沿线村庄的绿化;镇土地所要搞好沿线采矿场、采石场和砖厂的整治;镇水利站要抓好河流水域环境的集中整治;镇党政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搞好环境整治的前提和基础,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同时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全镇干部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
对经考核验收达到整治标准的村,按照考核验收结果分设优秀、良好、一般进行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其中:优秀等次的,各奖励资金60万元;良好等次的,各奖励资金40万元;一般等次的,各奖励资金10万元。同时,对于考核靠后2名的村扣除相应村书记、主任2000元绩效考核资金。镇人大及镇纪委负责每周对各村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每半月形成督查通报,对于工作被动应付、成效不明显的村,由镇纪委对村书记、主任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