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忠:
贺兰县信访局转来你反映排水问题的信访件(信访件编号:20180730000071)已收悉,立案办理,现办理情况的处理意见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问题及诉求
内容为金贵镇雄英村14社村民沙忠,2005年贺兰交通局建设原贺潘公路改扩建工程时,将原路基扩宽,后又在汉延渠桥改造扩建时将桥基础提高70公分。沙忠家住在汉延渠桥头东路南边,工程实施后导致雨水倒流屋内,无法居住。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贺潘公路南侧有十一户人家,原本每两户院落中有一定间距可将雨水排向南边的农田,后村民扩建自家房屋,占用通往南边农田的通道,导致雨水无法排出。后又因2009年贺兰县交通局扩建贺潘公路,提高了路基,使得路南房屋雨水蓄积,排水不太顺畅。2012年镇分管领导多次与贺兰县交通局协商,给各家各户做了自北向南的排水处理,但之后又因各家违章乱建房屋,导致排水堵塞。金贵镇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县、镇、村三级“乡村振兴规划”和建设“美丽乡村”项目,争取在今后将沙忠在内的十一户房屋排水问题列入项目,予以实施。
处理意见,目前已将沙忠在内的十一户具体情况列入雄英村“乡村振兴规划”,争取项目和资金,力争尽早实施项目,解决沙忠反映的问题。
如对该办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办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贺兰县人民政府请求复查,如逾期未申请复查的,该办理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最终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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