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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京星农牧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京星农牧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京星农牧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京星农牧场结合实际情况,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财政资金、民生服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5条,通过“贺兰京星农场”微博转载信息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京星农牧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落实。要求各办公室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程序,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及时更新政府网站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并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2年我场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1.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意义、公开内容认识不深刻,工作被动应付。2.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个别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3.工作人员较少。政务公开工作无专职人员,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4.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为工作动态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晨会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努力提高场村两级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3.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场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4.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三农政策、惠农补贴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场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同时,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汇总,并及时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我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2022年年度预决算报告,确保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实地参观、现场讲解、开展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肯定,同时对京星农牧场为民服务工作和“政府开放日”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四是加强网络工作群建设,及时掌握、全面摸清网络工作群底数、群内动态和意识形态情况,截至目前清理网络工作群1个,已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场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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