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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台子关于开展对领取低保金人员资格条件的全面复核实施方案

文 号 南党发〔2021〕31号 发布日期 2021-03-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南梁台子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南梁台子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按照贺兰县监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南梁台子管委会履行工作职责的监察建议》(贺监建字20216)的监察建议书的相关要求,我场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南梁台子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马立坤  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士兵   场党委副书记 铁东村包村领导

       杨文军   管委会副主任 铁西村包村领导

       王巍巍   管委会副主任 隆源村包村领导

组 员: 杨  明   民政所所长

      李姝慧   民政专干

      邵童童   纪检专干

      赵 佳   扶贫站站长

      杨 丽   财务室出纳

     全小斌   退役军人事务专干

     马敏霞   司法所所长

     田兴全   司法专干

     杨彦海   铁东村书记

     穆凤明   铁西村书记

     李成平   隆源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办公室负责人为杨明,联络员为李姝慧,负责低保核查日常协调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目标,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按照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核查对象

针对南梁台子所有领取低保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

四、核查方法

采取“全面公示+主动申报+在线核对+实地调查”的方法逐户开展核查工作。

1.全面公示。落实公开制度,确保在村(居)委会全面公示低保对象名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低保公示栏设置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及举报电话。

2.主动申报。所有已享受和申请低保的对象必须主动申报家庭人口变化、收入和财产状况。如不如实申报,一经核实,将依规取消低保待遇,并根据具体情况追缴多余领取的低保金。

3.在线核对。根据相关规定,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所有低保对象开展核对工作,获取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信息、收入和财产信息,据此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4.实地核实。通过入户走访、摸排、巡查的方式对享受低保人进行实地核查。

五、具体人员分工

先期所有低保户信息线上核对已经完成,随后对所有低保户进行入户核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入户基础信息核查,入户面对面询问,周围邻里询问,外围询查,具体信息核实,家庭人员,经济收入,刚性支出,具体低保纳入原因,纸质登记,本人签字确认。

第二阶段:入户采集信息与线上核对信息比对,逐一排查,确定核对问题,逐个梳理,明确核对出问题线索,再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拉清单,整理资料提请党委会研究。

第三阶段:经党委会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取消低保待遇的行文,经公示再上报民政局下发各村公示。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铁东村工作人员马卫东主任牵头,具体由马玉虎副书记负责,通知低保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并留守配合低保入户核查,管委会民政所杨明,李姝慧,全晓斌协同村级工作人员共同入户核查,必须做到不漏一户全部入户核查采集信息。

铁西村工作人员田志荣主任牵头,具体由喜玉斌报账员负责,通知低保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并留守配合低保入户核查,管委会民政所杨明,李姝慧,全晓斌协同村级工作人员共同入户核查,必须做到不漏一户全部入户核查采集信息。

隆源村工作人员李成平书记牵头,具体由王青宁妇女主任负责,通知低保人员准备相关资料,并留守配合低保入户核查,管委会民政所杨明,李姝慧,全晓斌协同村级工作人员共同入户核查,必须做到不漏一户全部入户核查采集信息。隆源村牵扯“十二五”移民,必须全部到隆源村接受低保核查,无法到村的视情况再外业调查核对。

六、经费保障

为了更好全面完成低保核查工作,村务做好经费保障,主要用于低保核查人员出行车辆保障,工作人员外业住宿,用餐及外业工作人员差旅费。

七、清除对象

1.拥有私家车辆或大型机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2.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

4.拥有营业房人员;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家货币(包括存款、股票、理财产品等)2.2万元及以上的人员;

6.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人员(基础基数除外);

7.在区市县等行政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的父母;

8.乡村社干部的父母或子女;

9.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人员;

10.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人员;

1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12.群众有异议或举报以及媒体曝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

13.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切不办理续领手续的人员;

14.已经去世、家属隐瞒不报的人员;

15.其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线的人员。

八、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制度。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政策,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审核,规范帐目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宣传,狠抓落实,把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核查督查落实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政策的相关人员。通过深入开展本次核查工作,切实发现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措施、及时清退不符合政策的相关人员。加强根据监督,禁止在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有发现,将对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

中共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委员会         

20213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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