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贺兰县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县第七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贺人社发〔2021〕61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加强我场干部队伍建设,经场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岗位及任职条件
按照县人社局核定岗位数,我单位现有人数17人,其中核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2个。
(一)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应在合格等次以上;6.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岗位晋级年限
(1)管理岗按照聘用年限依次进行晋级
(2)专业技术岗晋级年限
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年限,必须严格执行《银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银人发〔2008〕26号)第五条“岗位基本条件”之第三款“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之第三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条件”,即: 在单位岗位职数空缺的前提下,如晋升岗位等级,除符合其他聘用条件外,须具备下列不同等级岗位聘用的年限。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A.竞聘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聘用满4年以上;
B.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聘用满4年以上;
C.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A. 竞聘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B. 竞聘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3)新调入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非人才引进):根据单位核定的岗位职数聘用,若没有空余岗位职数,可低聘一级,参与下一个聘期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
(4)聘期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博士、硕士除外),即使有岗位职数空缺也不能进行岗位聘用,须等到下一个聘期开始,纳入单位整体岗位聘用工作。
(5)人才聘用有关规定
1.高层次人才晋级: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完成重点工作项目所需的人才,凭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职称,可不受岗位职数、聘期限制,分别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和专技十级岗位。
2.具有副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因受岗位职数限制,不能聘用到专技七级,但符合专技九级或专技八级聘用条件,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用到相应的等级。
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或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聘用满一个聘期,有空余岗位职数,经考察(考核)、民主测评、公示、主管部门同意等程序,报人社部门核准,可聘用晋升岗位等级。
二、竞争上岗的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除允许兼职的岗位外原则上每人只能报一个志愿。
2.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张榜公示,对产生竞争的岗位进行竞聘上岗。
(三)竞聘上岗
1.公开竞聘共100分,其中面试占比70%,民主测评占比30%
2.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3.组织场、村两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四)公布考察对象
由场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五)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公示
由场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七)组织决定
公示期间,凡经群众举报并经查实不宜担任拟任职务的,取消拟任人选拟任职务,按照依次递补的方法,对进行考察的另一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场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名单,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总结上报
竞争上岗结束后,将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总结,对岗位聘任情况上报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领导
南梁台子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场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马立坤任领导小组组长,场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第七轮岗位聘任具体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