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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梁台子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南管发〔2021〕174号 发布日期 2021-08-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南梁台子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部署, 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 号)和《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贺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42 号要求,结合我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高效,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各项保障。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制定“路长制”工作制度,成立南梁台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立坤 南梁台子管委会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士兵 南梁台子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成 员:白富升 社会经济发展综合站

      马卫东 铁东村村主任

      马占海 铁东村专管员

      田志荣 铁西村村主任

      姚如军 铁西村专管员

      李成平 隆源村村主任

      李四兴 隆源村专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站,吴士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富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实施“路长制”,协调安排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2.压实部门主体职责。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总体原则,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各村要积极对接争取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严格按照区市县相关要求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学习,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3.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自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根据“路长制”工作要求,对责任道路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所属乡道和村道的日常保洁、树木刷白,养护巡查、应急抢通等工作。建立乡村道路专职管理员制度。综合考虑公路等级、里程、养护难度等因素确定管理养护任务量,根据管理养护任务量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进行分段,并就近委派一名乡村道路专职管理员,指导养护员做好各项工作。由各村负责,综合站等部门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壮大基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量。将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等任务整合到公益性岗位、护林员、保洁员、社会服务岗、巡河员、防火巡查员等岗位职责中,组建一定规模的场、村道管理养护队伍。鼓励各村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就近吸纳沿线村民参与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各村要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开展移风易俗等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经与县交通局对接,南梁台子养护资金为9.16万元,道路养护总里程是48.102公里,其中铁东村18.078公里、铁西村13.518公里、隆源村10.799公里。除去1万元用于购置道路养护物资以外,其余按各村养护里程分配,其中铁东村3.06万元,铁西村为2.29万元、隆源村为1.83万元。养护各村公路要按照各自职责统筹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各类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障应急抢通、治理隐患、物资采购、雇佣技工、租赁机械等方面费用拨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于道路养护得力的村,予以一定额度的奖励,对于养护不到位的村,扣除部分养护资金。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由“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印发“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全面建立农村公路总、县、场、村四级路长的路长管理体系。

2.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各村要统筹美丽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坚持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力争实现乡乡有美丽农村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分析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各村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加强部署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重点改革事项,“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各村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与公路养护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建立改革进展情况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上报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 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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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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