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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南管发〔2021〕204号 发布日期 2021-09-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南梁台子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加快推进南梁台子法治社会建设,落实好中央、区、市、县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精神,根据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银川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贺兰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南梁台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贺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5年,高标准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南梁台子实际情况、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永恒主题,列入南梁台子“八五”普法规划主要内容,加强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宪法的意识和自觉。把宪法学习列入到南梁台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小学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让宪法陪伴其成长。深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提升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的水平,在全南梁台子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八五”普法责任,有序推动 “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组建新一轮村居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普法联络员五支队伍,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3.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将身边的案例改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和节目,利用重大节日和宣传节点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书屋等法治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4.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群众公约的建设。倡导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合法有序公平开展行业竞争和经营。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5.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各类媒体深入报道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和对失信行为、事件的舆论监督,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6.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实行重大公共决策公开制度,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

7.开展行政执法评价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

8.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大力推广运用可视电话、宁夏广电、12348宁夏法网、视频远程网络法律服务模式,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各村辐射,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拓宽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的救济渠道和方式,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在社会治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作用。

9.开展社会主体法治责任建设。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强化群众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推动企业及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各领域社会组织行业自律联盟,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引导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的行为。

10.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扶持发展农村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

11.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落实“1+6”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使法治成为我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完善党领导各村治理体制机制、党建引领社会参与制度,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3年实现每个村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

12.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完善人民团体代表、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创新人民团体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各项权益和诉求。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服务类社会组织,促其作用发挥。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

13.增强社会安全感。积极做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非法集资犯罪和电信诈骗的宣传。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控和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全面落实《银川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搭建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服务心理平台。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创建,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1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前置调解工作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涉法、涉诉以及行政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打通调解、仲裁、诉讼衔接通道。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三、加强组织保障

15.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农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

16.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南梁台子要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贺兰县委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将法治社会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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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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