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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梁台子关于落实安全生产 “十五条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南管发〔2022〕73号 发布日期 2022-05-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区、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好、管控好、化解好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贺兰县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十五条举措”,一条一条抓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作为网格员教育培训内容。

责任部门:党建办、各村

二是抓好关键培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晨会学习内容,集中教育学习。将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培训,让专业技术中的规范、标准与安全执行技能相互融合,使会管业务的人会管安全。强化学思践悟,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综治中心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责任部门:党建办、综治中心、各村

(二)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场党委至少每月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人、财、物保障等重大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综治中心

二是组织制定党委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各村

三是各站所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分管或联系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三项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全场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细化落实有效管控措施。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二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及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南梁台子农牧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各村

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场党委班子成员、各村

    (四)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各村各站所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按照《南梁台子农牧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对本辖区、本业务领域的安全监管。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二是综治中心要履行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考核督查、警示提醒,督促各村各站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

    (五)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工作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同时追究各村领导责任及各站所监管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人员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由县纪委追责,相关人员先免职、再调查。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工作措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和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责人七项职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七)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措施:按照《南梁台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由分管领导带队,围绕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顽瘴痼疾,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果断采取停产停工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成整改;对整改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各站所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1.消防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沿街商铺消防设施不完善、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防火封堵、沿街门店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飞线充电等行为。打牢全场火灾防控基础,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各村

2.道路运输领域: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行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行为,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行驶,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部门:综合站、各村

3.建设施工领域:提高建设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及用于住宿、办公等彩钢板搭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对施工现场临边、基坑、洞口等安全防护管理,落实培训教育、技术交底等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综合站、各村

4.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在农村集镇管理上:对农村集镇市场下店上宅、飞线充电、安全通道堵塞、电线排插凌乱老化、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备完善有效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村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将群众身边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在农业种植、养殖园区管理上:要加强设施农业园区、种植企业、供港蔬菜基地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务工人员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上路情况的监管,严防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农用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消灭“黑车非驾”、纠正违章载人和私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现象,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农用车载运学生、民工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三是在农村电动车管理上:要对电动车挂牌上路、违规载人、逆行、超速等不良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对电动车售卖店开展安全检查;四是针对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要加强农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农村房屋建设改造、水利、环保、农业大棚搭建等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和机械设备维修,落实防坠落、防滑等安全防范措施;五是针对农业农村运行工程:要强化农业农村泵站、污水站等运行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好防坠落、防滑、中毒等防范措施;六是在农村水面管理上:加强各类蓄水池、鱼池、水系、沟渠及水产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危险区域悬挂警示牌;七是在农村房屋管理上:要加大危房排查力度。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5.水利工程领域:完善水利工程灌排泵站、供水站用电运行管理相关操作规程,完善灌排系统防汛抗旱、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体系,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责任部门:综合站、各村

6.森林草原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扎实做好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草原火源管控责任,护林员到岗到位,认真巡查值守。做好扑火物资准备,保证扑火装备良好,通讯网络畅通。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在进入林区周边道路、林区边缘运用字幕新闻、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综合站、各村

(八)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措施:要按照《南梁台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未完成的任务、未整改的隐患、未解决的问题和未建立的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完成。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迎接国家、自治区、银川市考核验收准备,确保区、市、县各级完成任务的要求一致、标准一致、步调一致。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各村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各村

(十)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措施: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各类极端天气变化,健全完善专项风险防控方案,积极干预、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提高灾害防御能力,防范大风、极寒、冰雹等极端天气引发的电力设施倒塌、交通堵塞停运、建设工程坍塌等事故,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带来的连锁性、系统性风险,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撤离人员,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各村

(十一)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工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专人值守、领导在岗,严禁“电话值班”“遥控指挥”。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核实,严把信息接收、记录、处理、报送各环节管理,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误报。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十二)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

工作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统筹抓好能源保障重点工作,持续抓好供水、通信等公共安全保障。加强电力线路巡检维修,做好电网运行监视,加强运行调度,保障电力安全,科学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责任部门:各村、各站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安委会要严格履责,要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严格落实事故责任上追一级的要求,筑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防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加强行业领域、属地安全生产监管。

(二)严格检查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求,在前期排查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基础上,继续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闭环整改落实。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统筹发展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把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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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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