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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富兴街街道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 号 贺富街办发〔2021〕155号 发布日期 2021-12-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办(中心)、各社区:

现将《富兴街街道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予以遵照执行。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4日              

(此件予以公开)


  

富兴街街道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按照《贺兰县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贺生态发〔2021〕1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整改意见要求,着力在源头排查上下功夫,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结合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以实现街道、社区内散煤禁烧为目的,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对全县散煤使用情况全面排查,有效解决影响大气污染治理中散煤污染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沿街商户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居民服务群)、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禁燃工作宣传,同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散煤禁烧工作,增强环保意识,自觉抵制燃烧散煤,监督举报销售散煤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网格管理,常态巡查。将散煤禁烧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要求网格员对网格内住户取暖情况做到“一口清”,定期对网格内住户和沿街商户进行检查,对仍然使用散煤取暖的立即上报街道,发现一户上报一户,确保人人头顶有任务,人人肩上有责任。

(三)强化治理,务求实效。各社区要结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日报和街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月报,紧盯去年散煤用户,及时发现新增散煤用户,督促指导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生活用煤,对发现的各类煤炭加工、销售点立即制止,报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调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处置。

四、成立街道生态环境专项督察落实工作专班

(一)指挥工作组

  长:哈晓康、马晓东

副组长:李洁、谢立志、宿明敏、王建军、姜安娜  

  员:四办三中心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王建军同志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全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

  长:王建军

副组长:范正军、李慧荣

  员:杨明磊、黄立春、王婷婷、郭晓娟、王媛媛、郭少娟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全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统筹和调度各工作组及相关工作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收集上级来文,办理上级或相关部门转办件;撰写草拟相关工作文件,负责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日常事务;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统计、汇总整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排查情况,报送工作情况。

责任人:范正军、杨明磊、黄立春、王婷婷、郭晓娟

2.接访、受理、回复群众诉求,及时向居民群众解疑释惑,负责街道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信访投诉处置。

责任人:李慧荣、王媛媛、郭少娟

(三)信息工作组

  长:王建军

副组长:陈思、宋艳茹

  员:马娟、王晶晶、马静、宋英涛、王雯

工作职责:

1.负责审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公众号、居民微信群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审核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书材料;必要时统筹设计制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告(宣传)栏等;统筹安排值班值守;

责任人:陈思、马娟、王晶晶、马静

2.统筹组织街道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讲座、宣传彩页、海报等多种宣传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宣传;

责任人:宋艳茹、宋英涛、王雯

(四)督导督查工作组

  长:宿明敏

副组长:孟国、章李娜

  员:董宝琼、王凡、韩建云、赵庚、桂新宁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舆情监测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回复舆情舆论,做好舆论引导;依法打击各类造谣生事、煽动舆情的行为和个人。

责任人:章李娜、董宝琼、王凡

2.负责查阅各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档案,组织各社区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散煤使用和销售、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干道绿化带斑秃、裸露土地、渣土运输车、塑料生产企业、扬尘污染等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登记,协调处置排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指导清洁能源使用方面的工作;及时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黄立春对接、移交相关工作。

责任人:孟国、韩建云、赵庚、桂新宁

(五)社区工作组

  长:李洁

副组长:各社区书记

  员:各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

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保护生态环境等宣传宣教。

2.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散煤使用和销售、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干道绿化带斑秃、裸露土地、渣土运输车、塑料污染企业、扬尘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排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时上报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不漏报、不迟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工作效能。进行散煤治理是贯彻中央、区、市一系列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有积极作用和重大意义。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细化责任目标,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散煤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散煤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禁用散煤、使用清洁环保能源的理解与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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