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各社区: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马晓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 洁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富兴街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盛 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
宿明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田沛霖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姜安娜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殷海燕 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慧荣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成 员:陈 思 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
宋艳茹 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章李娜 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范正军 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孟 国 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白 雪 利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夏巧春 光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范椿林 居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艳荣 团结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韩 静 马家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婷 友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红茹 太阳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学霞 金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季 茹 天鹅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耿倩茹 如意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冬梅 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蓉 虹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建华 迎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婷婷 朔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马 媛 和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宋艳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社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宋英涛负责联络、资料报送等工作。
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区、市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
(二)定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各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四)根据县食安办工作要求,做好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实施办法,经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具体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人员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