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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富街办发〔2022〕76号 发布日期 2022-05-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办(中心)、各社区:

现将《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区、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范好、管控好、化解好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贺兰县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工作方案》《贺兰县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安全生产责任提示函》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十五条举措”,一条一条抓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集中学习。街道、社区两级党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3·21”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要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是抓好关键培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校培训教学内容,集中教育培训。要将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培训,让专业技术中的规范、标准与安全执行技能相互融合,使会管业务的人会管安全。强化学思践悟,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实”等突出问题。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组织至少每月召开党委党组会研究部署一次安全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人、财、物保障等重大问题。

二是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严格落实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生产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三项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细化落实有效管控措施。

二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及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是落实办事处成员“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是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迎检工作,依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四)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相关内设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健全部门安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监管。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档案,明确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要立足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形成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五)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措施:按照县安委办印发的《贺兰县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及《贺兰县富兴街道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顽瘴痼疾,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成整改。各社区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街道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1.消防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防火封堵、沿街门店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飞线充电等行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顽疾问题。推进高层、综合体、地下建筑以及化工企业、老旧场所、经营租住自建房及新材料新业态等“七大领域”突出风险治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2.道路运输领域: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大型商圈、广场、车站、街道和主干道路,通过横幅、外媒平台等持续展播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内容,优化完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交通安全宣传点等。在大雾、团雾、降雪等恶劣天气形势期间,各社区要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及时消除因恶劣天气造成群众出行不便和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领域:认真落实《贺兰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项任务,坚决防范遏制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检查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小区燃气管道及管网设施安全隐患。

4.教育领域: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联合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 等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情况。

5.森林草原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扎实做好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草原火源管控责任,护林员到岗到位,认真巡查值守;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在进入林区周边道路、林区边缘运用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能力。

(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措施:要按照《贺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未完成的任务、未整改的隐患、未解决的问题和未建立的制度,汇总形成本单位2022年巩固提升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完成。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重点任务、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整治销号。同时,要深入分析属地、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彻底、突出问题解决到位、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要紧盯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持续提升防控重大风险能力,完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五本台账”,健全长效机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落实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两个清单以及一般隐患台账中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行为,运用好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边排查隐患,边整治违法行为。

(七)落实安全生产反应制度

工作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贺兰县安全生产奖励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内部职工通过“12350”“12345”群众反映电话或者以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用好“吹哨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反映渠道。增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在社区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开设公益宣传专栏,普及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和救援技能,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公众广泛监督,进一步增强社会安全意识。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元素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场、社区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

(九)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措施:密切关注各类极端天气变化,提高灾害防御能力,防范大风、极寒、冰雹等极端天气引发的电力设施倒塌、交通堵塞停运、建设工程坍塌等事故,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带来的连锁性、系统性风险,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撤离人员,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深入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筑牢防灾减灾的基础,从源头防范各类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工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专人值守、领导在岗,严禁“电话值班”“遥控指挥”。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核实,严把信息接收、记录、处理、报送各环节管理,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误报。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场所应急准备检查,立足抢大险、救大灾需要,细化应急预案,充实应急物资,梯次配置抢险救援队伍,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现场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街道各办(中心)及各社区要严格履责,要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严格落实事故责任上追一级的要求,筑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防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事项、督办重要工作;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加强行业领域、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坚决做到领导责任、资金投入、制度落实、人员培训、检查整改、应急处置“六个到位”,不断提高推动安全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严格检查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街道各办(中心)及各社区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求,在前期排查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基础上,继续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闭环整改落实。要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安委会统一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深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精准执法措施,狠抓惩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街道各办(中心)及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落实贺兰县群众反映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45”举报电话、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反映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统筹发展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街道各办(中心)及各社区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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