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各社区: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哈晓康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马晓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 洁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富兴街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盛 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城关派出所所长
宿明敏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田沛霖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姜安娜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吴春燕 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殷海燕 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慧荣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陈 思 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
宋艳茹 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正军 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章李娜 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白 雪 利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夏巧春 光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范椿林 居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艳荣 团结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耿倩茹 如意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韩 静 马家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红茹 太阳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冬梅 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季 茹 天鹅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婷 友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婷婷 朔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蓉 虹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建华 迎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马 媛 和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学霞 金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田沛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吴春燕兼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具体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区、市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
(二)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各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四)根据县食安办工作要求,做好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五)具体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的研究部署、检查和考核;
(六)负责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街道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同志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