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及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贺兰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贺党发[2002]35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城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组建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为习岗镇管理的副科级机构,负责县城街道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自治组织,支持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2、指导、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3、开展县城辖区内婚姻登记、民政救济、低保优抚、再就业、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科教文卫、民族宗教等政务、事务工作;组织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登记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发展街道、社区经济工作,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兴办社区福利事业。
5、编制县城绿化规划、分期建设计划和专项绿化建设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和保护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
6、参与监督、检查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的审批、落实、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1、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系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名。现有内设机构1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马家寨社区、太阳城社区、友爱社区、光明社区、团结社区、居安社区、如意湖社区、金河社区、花园社区、天鹅湖社区、利民社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和劳动保障所、综治办公室、安监站、统计办公室、网格中心、党政办公室。
二、2015年决算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4年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9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7.6万元,公务车运行经费192.22万元。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6.91万元,公务车运行经费122.09万元。
我单位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2015年较2014年减少70.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减少0.69万元,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70.13万元。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