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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习岗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56/2018-21213 文 号 贺习街办发〔2018〕87号 发布日期 2018-05-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应急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现将《习岗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习岗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20184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习岗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长:马立坤 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李海明 街道办副主任 

    员:部门、各社区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会负责。 

  三、预警预防 

  1、预防为主: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组织社区企业、居民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培训;配合县机关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未取得卫生许可的企业,防止食品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 

  2、加强监测:构建街道、各部门、社区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重大节日值班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街道安监站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及时传递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3、及时预警:街道安监站负责辖区内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并及时报告贺兰县应急领导小组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处置原则 

  属地为主,统一指挥;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常备不懈,减少危害。 

  五、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具体见事故分级标准(附件)。  

  (二)信息报告和初步核实 

  各社区、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报告后,立即向街道安监站报告。安监站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报告投诉或举报后,应立即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并派监管人员会同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实、采样,做出初步结论。初步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的,应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涉及到车站、大型超市等方面的,应立即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因居民家宴或餐饮行业发生的相关事故,及时上报街道安监站处置。 

  (三)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各社区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指挥部,并上报街道安监站,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示街道领导派人员支持。 

  (四)开展应急处置 

  1、立即调查清楚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拨打医疗救治120;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中毒人员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凡吃过同样食物者,无论是否发病,均应到医院检查;卫生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公安派出所立即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以便做好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要及时组织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救治,认真做好就诊人数、住院人数、转院人数、死亡人数等的统计工作。对确需转院治疗的,要积极协调卫生、交通部门等做好相关工作。对病员及死亡人员的家属,要积极做好情绪疏导等安抚工作。 

  2、迅速控制问题食品。协助相关部门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遏制危害扩大。对事故现场、涉事食品、相关设施设备和有关证据进行控制或保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3、及时上报涉事信息。对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街道安委会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将核实后的主要情况先通过电话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负责人报告,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涉及到的前述业务科室正式报送书面材料。对事态进展情况,每日16:00前务必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各方面向上级报送的数据和基本情况等,必须准确、统一,不得漏报、瞒报和迟报,也不得相互矛盾。对跨区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并发地,社区在相互做好信息沟通的同时,均要把本地发生的有关情况上报街道安委会。对暂不能研判为食品安全事故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的,也按前述要求执行。 

  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尽快查清案情,防止事件扩大。指挥部要配合有关单位加强社会面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群众产生过激情绪或产生不正当索赔,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推移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提升反应级别的建议;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5、统一报道口径。指挥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报送街道安监站,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 

  6、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配合做好赔偿赔付等工作;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终止应急响应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社区要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总结报告。街道办组织事发地社区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并按照有关要求,终止应急响应。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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