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村及良繁场支部:
按照中央、区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全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明确近期生态环境保护及河长制重点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事项“回头看”整改工作。做好新胜4社苯板厂、新胜4社屠宰场、新胜小学附近回收站、奥林匹克花园小区附近家具生产厂、红旗养殖区地下水、新胜4社银帝公司院内5个废品加工厂、新胜小康村堆放垃圾及和平4社废旧泡沫塑料加工厂的整改等7件环保组转办事项回访,确保已销号任务整改到位,持续巩固。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 胡占伟 杨金秀 王红莉 胡金云 潘建伏
殷 进 叶 楠 王 斌 王洪勇 年建清 罗 辉 张少华 季学宁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黎明水源地养殖场搬迁工作。督促黎明村水源地附近5处养殖场限期搬离,按期拆除圈舍及养殖附属设施,并对搬离后的养殖场恢复原状,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张文智 石学文 王天华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3.陈伟养殖场拆除工作。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并组织人力、机械及时清理现场,清运建筑垃圾,配合县国土局做好土地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4.新胜渣土堆场违建拆除工作。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新胜村渣土堆场进行搬离,并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5.金河路水系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做好巡河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陈 瑛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张成元 张伏宁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6.新胜九社银新干沟东侧房屋拆除工作。组织人力、机械对新胜九社银新沟边影响道路施工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好土地巡查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胡金云 殷 进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7.红旗村青松乳业关停及整改工作。与农牧、环保部门对接,及时下发整改、关停通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粪物堆积河道进行抽渣清运、污水外运,彻底清理和恢复河道。
责任领导:陈 刚
责 任 人:张 波 叶 楠 王 斌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8.刘林加工厂拆除工作。积极协调测绘公司及评估公司,尽快完成刘林加工厂的测绘及评估工作,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加工厂进行拆除,并进行渣土清理、复垦等工作。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年建清 王洪勇 罗 辉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9.和平村孙立军养殖场违建拆除工作。协调农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下发搬离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搬离。
责任领导:孙建军
责 任 人:马振同 年建清 王洪勇 罗 辉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10.熊建平养殖场限期搬离工作。积极协调农牧局和环保局下发限期搬离通知,督促养殖场尽快搬离。联合公安、城管、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制拆除养殖场内建筑。
责任领导:陈学鹏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徐自明 蒲明玉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11.四正公司沟道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沟道回填治理工作,加强巡查监管。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马振同 赵佳伟 张成元 范志林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12.新胜小康村污水治理。在新胜小康村污水处理泵站正常使用前,做好小康村集污管道疏浚、联通和污水集中抽排外运工作。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陈中华 殷 进 胡金云
13.辖区小作坊及养殖场整治工作。对各村辖区内的小作坊、养殖场、养殖户进行逐户摸排,并与环保、农牧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环保问题突出的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关停。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 任 人:各村包村组长 包村干部 第一书记 村书记 村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
14.新胜小康村管网改造工程。做好污水管网改建维修工程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污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顺利完成。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韩建林 陈中华 殷 进 胡金云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15.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根据“河长制”工作分工,及时做好沟道、湿地、渠系的清淤扩整、排污口封堵、漂浮物清理,关停小加工作坊、养殖场,拆除旱厕,彻底杜绝污染源。督促片区巡防员做好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包村领导对各村沟渠及湖泊水系进行拉网排查,确保沟渠通畅和水体清洁。
根据包村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对河长制分工适当进行调整。
(1)银新干沟新胜至金贵交界段
河 长:马国峰
巡河员:杨雅君 马 青
(2)红旗沟109国道以东段
河 长:马建宁
巡河员:李亚男 张少华 季学宁
(3)典农河习岗段
河 长:谢永生
巡河员:王爱玲 李 龙 史学仁
(4)红旗沟109国道以西段、经一沟
河 长:董振华
巡河员:曹彦萍 段 婷 孙建保 郭永海
(5)丰收沟
河 长:陈 刚
巡河员:张 波 叶 楠 王 斌
(6)银新干沟新胜至兴庆区交界段
河 长:陈学鹏
巡河员:张立新 刘振华 季学宁 谢有文
(7)四二干沟、正源街水系、黎明水源地
河 长:王兴华
巡河员:马小平 张文智 石学文 王天华
(8)四一分沟贺立公路以南段、南碱湖沟
河 长:孙建军
巡河员:马振同 王洪勇 年建清 罗 辉
(9)四二分沟红旗段、小中沟、小东沟
河 长:杨 君
巡河员:胡占伟 胡金云 潘建伏 殷 进
(10)沙湖沟、金河路水系、拉沙沟
河 长:陈 瑛
巡河员:贾韶辉 范志林 张成元 张伏宁
(11)四一分沟贺立公路以北段、贺立路排水沟、五星村一、三社排水沟
河 长:韩建林
巡河员:胡彦明 刘海莲 王占祥 孙进龙
完成时限:长期
16.镇机关环境卫生。协调城管局每天对镇机关大院进行洒水、喷雾降尘不少于4次,每周集中安排开展镇机关卫生大扫除。增加保洁人员,落实保湿清洁,彻底消除干扫现象。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 任 人:杨 超 李 朦
完成时限:长期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限时办结。各责任领导、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时限压茬推进,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力求全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有成效。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责任领导为各项任务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要负责到底。各责任领导要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项目办要及时跟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对新增的临时工程,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和相关程序,做好项目报审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查,督促落实。镇纪委要通过跟踪督、现场督等方式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任务始终,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对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限期办结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顶格处理,严肃予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中共贺兰县习岗镇委员会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