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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 号 习党发〔2018〕136号 发布日期 2018-05-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习岗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机关、各村及良繁场支部: 

按照中央、区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全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明确近期生态环境保护及河长制重点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转办事项“回头看”整改工作。做好新胜4社苯板厂、新胜4社屠宰场、新胜小学附近回收站、奥林匹克花园小区附近家具生产厂、红旗养殖区地下水、新胜4社银帝公司院内5个废品加工厂、新胜小康村堆放垃圾及和平4社废旧泡沫塑料加工厂的整改等7件环保组转办事项回访,确保已销号任务整改到位,持续巩固。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 胡占伟  杨金秀  王红莉  胡金云  潘建伏 

殷  进  叶  楠  王  斌  王洪勇  年建清   罗  辉  张少华  季学宁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2.黎明水源地养殖场搬迁工作。督促黎明村水源地附近5处养殖场限期搬离,按期拆除圈舍及养殖附属设施,并对搬离后的养殖场恢复原状,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张文智  石学文  王天华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3.陈伟养殖场拆除工作。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并组织人力、机械及时清理现场,清运建筑垃圾,配合县国土局做好土地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4.新胜渣土堆场违建拆除工作。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新胜村渣土堆场进行搬离,并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5.金河路水系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做好巡河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陈  瑛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张成元  张伏宁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6.新胜九社银新干沟东侧房屋拆除工作。组织人力、机械对新胜九社银新沟边影响道路施工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好土地巡查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胡金云  殷  进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7.红旗村青松乳业关停及整改工作。与农牧、环保部门对接,及时下发整改、关停通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粪物堆积河道进行抽渣清运、污水外运,彻底清理和恢复河道。 

责任领导:陈  刚 

责 任 人:张  波  叶  楠  王  斌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8.刘林加工厂拆除工作。积极协调测绘公司及评估公司,尽快完成刘林加工厂的测绘及评估工作,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加工厂进行拆除,并进行渣土清理、复垦等工作。 

责任领导:王兴华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年建清  王洪勇  罗  辉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9.和平村孙立军养殖场违建拆除工作。协调农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下发搬离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搬离。 

责任领导:孙建军 

责 任 人:马振同  年建清  王洪勇  罗  辉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10.熊建平养殖场限期搬离工作。积极协调农牧局和环保局下发限期搬离通知,督促养殖场尽快搬离。联合公安、城管、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制拆除养殖场内建筑。 

责任领导:陈学鹏 

责 任 人:贾韶辉  沙文铭  徐自明  蒲明玉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11.四正公司沟道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沟道回填治理工作,加强巡查监管。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马振同  赵佳伟  张成元  范志林 

完成时限:6月5日前 

12.新胜小康村污水治理。在新胜小康村污水处理泵站正常使用前,做好小康村集污管道疏浚、联通和污水集中抽排外运工作。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陈中华  殷  进  胡金云 

13.辖区小作坊及养殖场整治工作。对各村辖区内的小作坊、养殖场、养殖户进行逐户摸排,并与环保、农牧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环保问题突出的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关停。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 任 人:各村包村组长  包村干部   第一书记  村书记  村主任  

完成时限:长期 

14.新胜小康村管网改造工程。做好污水管网改建维修工程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污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顺利完成。 

责任领导:杨  君 

责 任 人:韩建林  陈中华  殷  进  胡金云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15.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根据“河长制”工作分工,及时做好沟道、湿地、渠系的清淤扩整、排污口封堵、漂浮物清理,关停小加工作坊、养殖场,拆除旱厕,彻底杜绝污染源。督促片区巡防员做好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包村领导对各村沟渠及湖泊水系进行拉网排查,确保沟渠通畅和水体清洁。 

根据包村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对河长制分工适当进行调整。 

(1)银新干沟新胜至金贵交界段 

河  长:马国峰 

巡河员:杨雅君  马  青 

(2)红旗沟109国道以东段 

河  长:马建宁 

巡河员:李亚男  张少华  季学宁 

(3)典农河习岗段 

河  长:谢永生 

巡河员:王爱玲  李  龙  史学仁 

(4)红旗沟109国道以西段、经一沟 

河  长:董振华 

巡河员:曹彦萍  段  婷  孙建保  郭永海 

(5)丰收沟 

河  长:陈  刚 

巡河员:张  波  叶  楠  王  斌 

(6)银新干沟新胜至兴庆区交界段 

河  长:陈学鹏 

巡河员:张立新  刘振华  季学宁  谢有文 

(7)四二干沟、正源街水系、黎明水源地 

河  长:王兴华 

巡河员:马小平  张文智  石学文  王天华 

(8)四一分沟贺立公路以南段、南碱湖沟 

河  长:孙建军 

巡河员:马振同  王洪勇  年建清  罗  辉 

(9)四二分沟红旗段、小中沟、小东沟 

河  长:杨  君 

巡河员:胡占伟  胡金云  潘建伏  殷  进 

(10)沙湖沟、金河路水系、拉沙沟 

河  长:陈  瑛 

巡河员:贾韶辉  范志林  张成元  张伏宁 

(11)四一分沟贺立公路以北段、贺立路排水沟、五星村一、三社排水沟 

河  长:韩建林 

巡河员:胡彦明  刘海莲  王占祥  孙进龙 

完成时限:长期 

16.镇机关环境卫生。协调城管局每天对镇机关大院进行洒水、喷雾降尘不少于4次,每周集中安排开展镇机关卫生大扫除。增加保洁人员,落实保湿清洁,彻底消除干扫现象。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 任 人:杨  超  李  朦 

完成时限:长期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限时办结。各责任领导、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时限压茬推进,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力求全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有成效。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责任领导为各项任务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要负责到底。各责任领导要整合工作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项目办要及时跟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对新增的临时工程,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和相关程序,做好项目报审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查,督促落实。镇纪委要通过跟踪督、现场督等方式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任务始终,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对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限期办结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顶格处理,严肃予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中共贺兰县习岗镇委员会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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