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关于印发〈贺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贺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42号)及《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路长制”全面开展日常养护工作的通知》(贺交发〔2021〕119号)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以下简称路长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建设为主向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转变,为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
三、组织体系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习岗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 冰 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
副组长:刘统玺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邢 磊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周向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成 员:马学斌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曹彦萍 财经服务中心负责人
韩建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立新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胡占伟 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专干
孙建保 经济桥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进龙 五星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成元 新平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 辉 和平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阳 黎明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斌 红旗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国林 新胜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路长办),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副镇长邢磊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
以上人员实行席位制,人员分工变动后由继任领导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四、主要职责
依据《贺兰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的工作原则和非专业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划分要求,明确镇村两级路长及专管员职责,建立养护人员及队伍,实行镇村相关部门人员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的保障体系,实行镇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镇村设乡村道路专管员和养护员。镇级专管员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胡占伟同志担任,同时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委任各村村级乡村道路专管员和养护员。
(一)路长职责
镇、村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镇、村道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协助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
2.协调落实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投诉举报;
3.开展巡查督查,并督促和指导下级路长(工作人员)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整治随意停放、占用路面、倾倒渣土垃圾,对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保持交通正常并加强日常维护,上报县交通局对路面病害和沿线设施进行集中专业维修;及时清理路面打场晒粮、占路堆放、非公路标牌等;协调、监督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村道基础交通设施以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邢磊
责 任 人:马学斌 各村路长
镇财经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刘统玺
责 任 人:曹彦萍、各村路长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合交通部门监督公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建筑的建设,加大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自建房的用地审批;查处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的非法取土行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过程监管,确保公路质量标准合格;做好新建公路移交工作。
责任领导:陈瑛
责 任 人:张立新、各村路长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公路硬化美化,牵头做好农村公路日常路面保洁,及时清理路面、桥面、通道泥土、砂石料等抛洒物及堆积物,清理路侧边坡、林带、沟渠内的白色垃圾及杂物等;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保障工作;做好绿化保养工作,及时组织对树木进行修剪、除虫,处置树木遮挡交通标志的情况,防止羊只啃食树木,于秋季开展道路两侧行道树涂红刷白工作;及时指导清理倾斜、倒伏、折断在路面上的行道树及枝条等;严格农村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农村公路沿线绿化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责任领导:保学东、刘统玺
责 任 人:韩建林、各村路长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总结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
(四)专管员、养护员职责
专管员接受县级路长办公室和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督促公路日常保养和问题整改;负责公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养护员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和绿化林带;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和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予以查处;对路面翻浆、较大规模的水毁、坑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破损临时刨平用砂石料填补平整;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路基、路面问题,要限期报村路长办组织人员利用木桩柴捆、码放沙袋等简单工艺方法进行加固维修,同时要及时上报镇路长办,由镇路长办协调县交通局对路基、路面进行修复;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具体任务
(一)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制,到 2021年8月1日前,镇村两级全面完成路长制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镇有专管员、村有养护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切实落实养护主体责任,将管理养护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养护工作顺利开展;乡村道养护由道路途经各村负责,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三)加大路域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完善附属设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打造“畅、安、 舒、美”的出行环境,大力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充分发挥好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具体标准为:
1.以“畅”为主。做好管辖路段的公路畅通工作,积极协助交警交通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以及节假日的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除路基、水沟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做好占路打谷晒粮劝导工作;制止公路边摆雄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2.以“安”为本。加强管辖路段的公路安全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堆物放料,禁止排放污物、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损坏设施;禁止在公路范围内采石、取土、填埋水沟等行为;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公路 设施、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和移动公路标志;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擅自埋设(架设)管道、电缆等行为。
3.以“舒”为标。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禁止在管辖路段两旁乱搭乱建;禁止在护栏、 绿化或公共设施上晾晒;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清洗标识标牌。
4.以“美”为求。养护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抛洒物,清扫路肩积尘积泥,适时清洗钢护栏;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所有企业建设开设路口与县、乡道路连接,路口必须加装交通警示及减速设施;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每年行道树刷白不少于1次,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
(四)加强社会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的显著位置两侧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的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路长制公示牌及乡镇交通综合服务站牌子由县交通局统一负责制作安装,各村要予以协助选址,并报镇路长办备案。
(五)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镇政府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防灾抗灾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保障抢险设备的储备和调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六、运行机制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镇村路长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加大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路长、镇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镇、村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责及时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协调解决的,报镇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转办至相关责任部门。
3.督查。问题交办至各办公室(中心)、行政村后,镇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通报。镇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作为考核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组织体系,细化职能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配强管养队伍,保障中央、区、市、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二)有序推进实施。按照“一路一长”原则,确定辖区镇、村道公路路长,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完善镇、村道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推进路长信息公开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土地、资金、人才等优先的原则,为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行政村的目标管理,对养护资金进行专款专用,由镇路长办公室根据各村路长制执行情况予以划拨资金。镇路长办要加强对村级路长、专管员、养护员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月度考核。镇专管员每月30日前将对各村公路管养进行抽检,对落实路长制工作推进成效良好的予以奖励,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惩罚。镇纪委要加强对路长制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人员采取提醒谈话、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其认真履职。
(四)加强宣传力度。镇村各级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爱路氛围,及时宣传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 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附件:1.习岗镇农村公路明细表
2.习岗镇“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