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乡镇场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政府文件

关于习岗镇2022年7月份各级河长巡河情况的通报

文 号 习政发〔2022〕79号 发布日期 2022-08-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有关办公室(中心)、各村及良繁场:

为有效加强镇、村两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全面推进我镇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按照贺兰县河湖长制巡河要求及《习岗镇巡河员管理制度》,现将7月份镇、村两级河湖长巡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湖长巡河情况

(一)镇级河湖长巡河情况

全镇现共有镇级河湖长8名,七月份有效巡河次数17次,其中:陈保家2次,邢冰10次,保学东2次,周向瑜2次,刘统玺1次,梁亚娜2次,邢磊1次,韩建林2次。

(二)村级河湖长巡河情况

全镇共有村级河湖长8名,七月份开展有效巡河36次,其中:王斌4次、孙进龙5次、罗辉0次、张成元6次、孙建保4次、李阳5次、历惠芹7次、左庭洋5次;

根据《习岗镇巡河员管理制度》,和平村罗辉本月考核该项扣除8分。

(三)村级巡河员巡河情况

全镇共有村级巡河员12名,七月份开展有效巡河320次,其中:新胜村杜文军26次、新胜村周万详27次、新胜村史宝云11次、新平村施斌33次、新平村柳建云33次、新平村柳学财30次、黎明村罗建华46次、经济桥村桂斌32次、五星村段建华30次、红旗村王建国23次、桃林村朱娜29次;

根据《习岗镇巡河员管理制度》,新胜村杜文军该项扣除4分、新胜村周万详该项扣除3分、新胜村史宝云该项扣除19分、红旗村王建国项扣除7分、桃林村朱娜项扣除1分。

二、县河长办通报情况

根据《贺兰县全面推进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第五期 2022年7月20日),银新干沟习岗镇段水面有大量漂浮垃圾,按照《习岗镇巡河员管理制度》,新胜村该项扣除2分。

三、处罚情况

按照《习岗镇巡河员管理制度》,按照本月考核情况,处罚情况如下:

扣除和平村罗辉八月份工资200元;

扣除新胜村周国林、左庭洋八月份工资各1400元、扣除新胜村杜文军八月份工资40元、扣除新胜村周万详八月份工资30元、扣除新胜村史宝云八月份工资190元;

扣除红旗村王斌八月份工资350元、扣除红旗村王建国八月份工资70元;

扣除桃林村历惠芹八月份工资50元、扣除桃林村朱娜八月份工资10元。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