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乡镇场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习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习政发〔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05-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相关办公室(中心)、各村: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质发〔2021〕7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提升,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充分利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支持的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通过规范基层网格化监管制度、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办公和检测场所条件,补充日常监管所需硬件设备等,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基层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从而达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网格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网格划分根据辖区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特色产业等分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主体类型,以及产品风险等情况确定,最小网格单元按照行政村划分为主,按照农产品生产主体划分为辅。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员,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质量控制员、内检员)的工作任务。网格监管员应围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职责,负责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并动态管理乡镇生产主体名录,开展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宣传,根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见附件)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及抽查检测等工作。协管员(信息员、质量控制员、内检员)应充分掌握网格内生产主体的基本情况,根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网格监管员要求,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配合监督执法、质量抽检等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切实发挥作用。

()创新机制制度。创新网格化管理及其配套机制,建立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人员选定(选聘)、考核、奖惩制度,保障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运转,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效能。探索建立横向协作机制,统筹基层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力量,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倾斜,与其他网格化接轨,保证人员长期稳定;建立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强化问题查处与案件查办;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发现问题,实现信息及问题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建立问题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问题会商和反馈,吸纳农业领域专家参加会商会,不断优化管理方案。

(三)公示公开。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质量控制员、内检员)布局安排、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逐步推动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质量控制员、内检员)日常工作中佩戴统一标识,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要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基地醒目位置公示生产主体基本情况、质量安全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书及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质量控制员、内检员)信息,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3月)。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合理划定监管网格,明确网格人员。结合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安排部署习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1月)。

1.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网格员、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培训。解读政策、明确任务,提升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打造高水平网格化管理队伍。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要求,建设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方案(试行)》(见附件)要求,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3.要积极开展交叉互评学习,取长补短,研究对策举措,破解工作的问题难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迎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及各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各村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组  长:李鹏飞  习岗镇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亚男  习岗镇副镇长

成  员:韩建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贾韶辉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莲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沛军  经济桥村书记

       孙进龙  五星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成元  新平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  辉  和平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阳  黎明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斌  红旗村书记、村委会主任  

       左庭洋  新胜村村委会主任

       俞  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专干

(二)强化运行保障。积极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保障。

(三)强化培训宣传。加强网格化管理培训,每年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接受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积极拓宽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技能比赛等方式进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知识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等基本情况,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考核督导。为强化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菜篮子”、质量工作等考核内容。加强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考核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履职情况,对不能正确履职的要及时更换。

附件:1.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标准(试行)

2.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方案(试行)

     4.习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表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