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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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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应急〔2021〕123号)文件要求,我县起草了实施办法。现就《贺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关事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公开时间

公开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意见征集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贺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反馈。

联系电话:0951—8081047

电子邮箱:anquanshch3910317@163.com

附件:1.贺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贺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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