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建党百年华诞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 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21〕28号)要求,县安委会决定从5月1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这个大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建设,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突出各类灾害风险防御,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行业主管原则,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自然灾害开展风险普查和防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文化旅游、燃气、市政运行、铁路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防御重在抓好八大工程建设,开展地震、地质、气象、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动态监测、评估和督查检查。
三、主要任务
(一)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参与和开展好应急救援准备誓师大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进会、综合性应急演练、集中安全宣传服务等各项工作。
1.组织参加以“枕戈待旦,誓保平安”为主题的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喜迎建党100周年应急救援准备誓师大会,全面做好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准备。(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2.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观摩座谈推进会。(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各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3.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组织各行业部门、企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筑牢“最后一道防线”。(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服务。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专题为引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十三五”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案例》,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曝光,正面宣传树标杆、反面警示促整改,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二)健全和完善一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和督办工作制度,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1.修订完善一批制度规章。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两个清单”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八大工程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制度。制定修订《贺兰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贺兰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文件,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成果。(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
2.督查通报和约谈一批企业负责人。依据《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各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从严惩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三)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出问题攻坚行动。
非煤矿山: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集中会诊,查找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现场作业、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推进整改。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继续实施非煤矿山整合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洪广镇)
危险化学品:坚持源头治理,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一查五清零”行动。坚持全领域管控,常态化督查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固化深化“危化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各部门按照“立查立改、即查即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形成“一企一报告”,同步督促企业整改规范提升。(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发改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交通运输: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货车“大吨小标”、超速超载、违法载客等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牵头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消防: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治理督办。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市住建局、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建筑施工: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城市建设及市政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有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全覆盖”。(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旅游行业:加强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涉水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 查治理。对各类旅游景点全面开展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节庆活动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非法运行,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宾馆、民宿、乡村旅游点存在监管盲区,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运行等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校园周边: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混乱、校车无证或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以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查严治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机关单位、医院、交通枢纽、商场、体育场馆、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体育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融晟公司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城市燃气: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医院、饭店、宾馆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综合和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市政管网:强化市政工程设施,尤其是地下管网的隐患排查整治,以及物业管理(含居民小区)和建筑施工现场涉及污水处理、市政运行、沼气池和有限空间作业领域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重点打击和查处未经审批和做好应急防护措施进入污水管道、窨井等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盲目施工作业行为。(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部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农商贸领域:突出农业安全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环节的检查,强化商务领域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储存场所监管。重点组织对冷库、农机、温棚等生产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同时,突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商品储存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各乡镇场)
自然灾害方面:开展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黄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山洪沟道等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台账,制定治理措施,并按期、按要求反馈排治结果。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防灾减灾职责部门)
四、工作步骤
百日整治活动釆取安委办督查、行业部门执法检查、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分3个阶段:
(一)全面动员部署(5月初至5月中旬)。各有关部门根据区、市、县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部署宣传,开展工作。请各成员单位于5月19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计划或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5月中旬至7月10日)。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对照工作方案,认真查找风险,严格自查自改,落实治理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和灾害防御职责的部门要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认真督查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督促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
各部门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请各成员单位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8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强化落实能力,扎实做好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过硬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扭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突出行业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建设,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指导服务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指导督导服务。从5月份开始,各部门每半月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调度通报。
(四)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排查形成的两个清单基础上,釆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整治效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五)严肃考核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部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警示、约谈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地。对存在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不彻底、监督管理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的部门将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