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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贺安委办发〔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3-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近期,气候逐渐回暖,群众外出踏青出行增多,清明节和“五一”节也即将来临,人员出行量大,人流、车流、物流骤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加之群众祭扫、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频繁,各类旅游风景区、商超、宾馆饭店等人流密集场所,诱发火灾、拥挤踩踏等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祭扫和“五一”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场、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区、市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清明、“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责任落实、排查整治、应急值守到位,确保全县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监管,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各乡镇场、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农业农村、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部署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园区等单位要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露、污染和爆炸事故。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对储存规模大、易燃易爆品种多、位于人口密集区周边的仓库、罐区开展定量评估,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的自动化改造、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近期气温逐步升高、气候干燥,火灾隐患增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区、全市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消防救援大队要迅速组织专题部署全县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推动全县消防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组织商投、公安、文旅、市场监管、民政、卫健等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加大对化工、工贸、仓储、高层、医院、商场、市场、沿街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出租屋类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局要加强清明节重点祭扫区域、“五一”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交通疏导工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突出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农村等重点路段,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针对大风、干燥等恶劣气候特点,加强交通出行安全监管。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牵头,水务、教、各乡镇场、园区管委会和各项目建设单位配合,全面排查全县在建项目工地,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突出新进、转岗、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要全面排查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五)加强旅游方面安全监管。文旅局、应急管理局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工作。文旅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排查各旅游景点景区道路交通、消防、索桥、缆车、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北燕郊、江苏淮安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启动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全面排查我县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住建局市场监管、商务和投资、公安、民政、卫健、消防等各有关部门充分调动力量配合,对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工业燃气用户等燃气使用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七)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落实全区、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密切关注大风沙尘等极端天气,开展专项行动,加密巡护排查力度,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重点林场、重点防火区加大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工作。民政局要对各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倡导动员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各乡镇要组织值班人员加大对辖区内的林带、草地进行巡查,积极对辖区火源进行管控,及时做好火灾初期的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八)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用电安全主体职责,围绕整治目标,按照“排查隐患、整改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电气线路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投入资金、组织力量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九)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教体局要全面排查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学生用电、用火、防溺水和外出旅游等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加大农忙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蔬菜大棚、涉农企业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及时对辖区群众进行农业机械作业指导,杜绝农业机械操作带来的事故伤害。水务局、各乡镇要加强水面安全监管,加大行水前对渠道内各类枯枝、杂草的清理力度,严防行水时打捞枯草发生溺亡事故及枯枝、杂草堵塞渠道,渠道决堤的情况发生。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场、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提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备勤力量,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能够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各乡镇场、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信息报告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贺兰县应急管理及指挥中心(0951-8081045),并科学果断处置,迅速开展救援,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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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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