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仅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就发生了3起,7月30日金凤区移动公司在线路管井进行光缆穿管施工时,因未采取任何措施,造成两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7月30日银川市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杨有贤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再次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有限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如在缺氧或者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作业,极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事故主要发生在造纸、印染、酿造、污水处理、养殖场等行业污水管道、浆池、反应釜、废水池,以及市政化粪池、地下管道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和建筑防水作业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吸取今年以来我县发生的有限空间事故教训,加强宣传和监督,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大力度,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责任
各乡镇场、住建、城管、、安监、农牧、水务、工业园区、供水公司等单位要严格落实辖区、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深入排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中存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排摸清辖区内和所属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基础台账。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主体责任
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责任。第一、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责任。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定期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备案;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专门记录;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第二,严格对外包作业单位的把关。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在事故应急处置施救过程中,常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进一步扩大,酿成群死群伤事故。为避免事故后果扩大,各辖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掌握有限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熟练使用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严格配备有效的应急装备,定期对应急装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应急装备。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开展经常性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现场救援人员能冷静应对、规范处置,防止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内施救,导致不必要的伤亡。
五、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交叉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有效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企业,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内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