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安全生产

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9.16”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640122-108/2019-0006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1-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事故报告

2019年9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淼公司)发生一起罐车司机上驾驶室过程中跌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贺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总工会、人社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部门人员组成的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9.16”事故调查小组,邀请贺兰县监察委参加,并聘请3名相关专家组成技术组,依法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综合分析研究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此次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淼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池有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640122******261R;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2566万元,企业员工95人;经营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二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三级、预拌砂浆等建材加工、销售、运输、房屋出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D36****299,有效期:2019年3月18日至2022年10月3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XK08-001-***56,有效期:2014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

(二)车辆情况:混凝土搅拌罐车;车辆类型:普通货车(福田BJ****GJB-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业主名称:池浩;车辆号牌:宁CC**18(黄色);道路运输证号:宁交运管吴字640300****98号;吨(座)位:9.305吨;车辆尺寸:10510*2495*3995毫米;行业类别:道路货物运输;核发机关:吴忠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证日期:2017-11-10;注册日期:2013年10月11日;机动车检验有效期:2019年10月。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2019年9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宋海彦在公司混凝土搅拌罐车装好混凝土后,准备驾驶车辆送往工地时,在踩脚踏上驾驶室时跌落地面。(具体见下图1、2、3)

图1:车辆示意图

图2:把手图

图3  把手、踏板示意图 1

(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森淼公司立即向贺兰交管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进行报备,并将宋海彦及时送往贺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贺兰县人民医院建议转院治疗。随后,森淼公司将宋海彦转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建议最好保守治疗,如果颅内再有出血现象,必须马上进行手术。2019年9月17日上午,医生再次为宋海彦做了各项检查,发现颅内还有出血现象,当日下午,医生建议马上安排宋海彦进行手术,并准备将宋海彦推进手术室时,家属(宋海彦妻子)坚决不肯签字同意手术,并要求转院接受保守治疗。后,森淼公司按照宋海彦家属意愿,将宋海彦转入宁夏附属医院。2019年9月17日晚上20时40分许,经医生检查告知,宋海彦已经错过最佳手术时间,脉搏微弱,没有必要再做手术,建议将宋海彦带回家。2019年9月17日23时20分左右,宋海彦在家中去世。

(三)事故上报情况:森淼公司9月16日下午报120抢救并报人保财险,9月18日早晨9点上报110,9月18日下午上报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宋海彦,男,汉族,1973年3月5日出生,现年46岁,身份证号码:6401221973******39,系森淼公司混凝土罐车司机,家庭住址:宁夏贺兰县常信乡。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四、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宋海彦上罐车驾驶室时未抓牢有缺陷的把手(后检查断裂的把手焊接点开裂,连接长度约6mm、厚度约1.5mm-3mm;把手未开裂前连接部位厚度为3mm、长度约25mm)、把手一端突然断开,宋海彦跌落至地面。

2.宋海彦在9月16日工作前身体就有疾病与创伤(3级高血压病、坠积性肺炎;双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左侧顶部及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右侧顶部硬膜外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颞顶部颅骨骨折、头皮血肿、肋骨骨折等,具体见医院诊断说明书)。

以上两种原因叠加,宋海彦跌落地面受伤,经送到医院错过最佳救治时间后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森淼公司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流于形式,现场安全检查、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把手存在的焊接点开裂的缺陷,未及时发现司机不安全行为,未监督司机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森淼公司未严格执行《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体检的规定。

3.森淼公司培训、考试不到位、针对性不强。未制定个人安全防护、上下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培训等方面内容。

4.森淼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遵章守纪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认定: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9.16”一般其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

四、事故处理建议

建议由县住建部门对森淼公司隐患排查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到位等进行另案处理,处理结果报该起事故调查小组。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确保制度规程刚性执行;二是要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员常态化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车况良好,车辆安全运行;三是要加强司机等关键岗位的人员管理,及时掌握司机身体、心理、精神等状况,同时,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的体检,确保员工健康作业;四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监督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培养企业良好的安全文化。  

2.贺兰县住建局:要加强对森淼公司的执法监督,加大检查频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3.贺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刚性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

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9.16”事故调查组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