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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122-108/2020-00031 文 号 贺安委发〔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4-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安委〔2020〕2号)、《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安委发〔2020〕1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系、标准化创建、应急预案体系、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应急保障、科技支撑、监管执法和教育培训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压实,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之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深入开展专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处置各类事故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落实贺兰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将有效落实措施转化为内生机制,完善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落地生根。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推动规划目标全面完成,提前启动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并将重点内容纳入贺兰县总体规划。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理论、文化、制度、科技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着力解决制约全县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推进党政领导责任持续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落实《实施细则》明确的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约谈通报、警示曝光、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办2019年度巡查发现共性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提早谋划做好2020年度各级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考核。

4.推进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修订完善《贺兰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厘清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空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5.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深化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构建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化解企业安全责任不实、投入不足、基础不牢、管理不严等突出矛盾。高危行业企业及其他风险较大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企业、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编制完备适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6.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和“回头看”工作力度,依法对事故企业和事故多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公开曝光,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推动完成园区管委会事故调查和行政执法赋权事项。

(三)推动依法治安

7.严格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研究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主管和许可范围内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中要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调协作,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执法水平。

8.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全面实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完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台帐管理、整改销号、上报会商、治理督查工作机制,实行现场检查和线上监管结合,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

9.优化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窗受理”,深化“不见面”审批,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便民措施,创新依法依规与强化服务并举措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招商引资、新上项目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项目入园,严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投入建设。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10.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意见》,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推进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加强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企业危险化工工艺设计诊断,深化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等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水平。加强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厉打击和整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深入实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12.非煤矿山:加强非煤矿山基础建设、规范管理,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严把非煤矿山建设准入和安全生产准入关口,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开展非煤矿山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落实《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整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资源,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加强露天开采防边坡坍塌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敏感时段和雨季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13.道路交通领域:紧盯重点人、车、路、企业等各个环节,强力推进“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源头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防护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公路隐患的整治。完善“公跨桥”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紧盯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加强安全隐患治理。

14.消防安全: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火灾高危单位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强林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5.建筑施工领域:以房屋市政、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为重点,加大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施工现场用电和施工现场防火等重大风险源的现场管控,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

16.城市公共安全:按照《贺兰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贺兰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逐级分解细化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城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着力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全力做好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和迎检工作,提升城市本质安全程度和风险防控能力。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对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路基加强排水,采取拦截、防渗漏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

17.燃气、工贸等其它行业领域: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油气输送管道、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做好源头防范。

18.校园安全: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教育,通过经常性、全员性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逃生疏散能力。以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内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各类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农村学校安保投入。

19.医疗卫生:突出对安保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液氧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对易燃易爆、毒麻药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强化电梯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维保及巡检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工作正常运行。

20.有限空间作业: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信息台账。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第三方危害评估或检测,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制定消除和控制措施,实施精准化管理。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

21.承包商管理:承包商管理是我县近年来事故多发环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相关部门要将承包商管理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2.农业农村领域:要重点加强对乡村道路和作业区域的实时监控,督促农机手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态进行检查、保养。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业农村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排查农业园区内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电动卷帘机用电线路不规范、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安全生产隐患,密切监督基地伙房、宿舍,提醒种植户注意用煤、用电、用气安全,定期进行伙房、宿舍设施检查,保证农户吃、住安全。

23.水面安全:2019年清明节前后发生了3个儿童溺水事故,令人痛心。天气回暖,气温逐渐升高,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水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巡查力度,在各水域周边设立明显的禁止游泳等警示标志,及时发现劝阻在湖面、蓄水池、鱼塘、钓鱼场等游泳或其他危险行为。

24.防汛领域:综合执法局要负责县城内城市防洪,编制城市防洪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城市洪涝救援物资设备,摸清城市排涝系统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做好汛前准备。工业园区和军民融合产业园内企业做好防汛物资、抢险队伍、抢险机械、排涝设备的准备工作,做好突发暴雨的自救工作。做好沿山地区防洪工作,洪广镇及相关单位要做好防洪设施的排查、检修、改造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洪涝救援物资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25.重点时段: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全防范。

(五)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6.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激励政策措施落实,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企业计划达标。强化对标惩戒措施,依法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形成常态化持续推进工作机制。

27.强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支撑。继续强化财政政策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财政资金保障措施,加快推进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建设一批安防工程,提高风险隐患识别、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和“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等创建活动。

28.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要求,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全面升级,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张网”,实现应急管理信息汇聚、监测预警、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的智能化,有效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9.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预防支撑基础设施。加强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网络通信、精准定位、模拟仿真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的探索应用。加快“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两客一危”领域的应用,实现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0.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分层级、分行业、分地域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综合救援应急预案,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在反复演练中修改完善,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战性。

31.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和落实应急训练计划,大力开展应急救援协同作战、多形式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反应能力和救援质量。加大各项救援物资储备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日常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及时高效。完善安全生产类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

3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培养一批有责任、会管理、懂安全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从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鼓励聘请专家指导和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大企业抽检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33.努力营造安全发展浓厚氛围。打造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和社会载体四个宣传教育平台,加强正面宣传,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共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懂安全、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

34.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大力实施高危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解决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特种作业人员能力素质低以及企业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大幅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水平。

附件: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分工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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