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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组织召开工伤事故企业安全生产约谈会

索引号 11640122MB19786764/2023-0005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6-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关 键 词 工伤事故

近期,县安委办对今年以来受工伤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发现建筑、工贸等领域工伤事故发生起数较多且事故原因相似,暴露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浮于表面、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不达标等问题。为深刻吸取经验教训,2023年6月9日下午,县安委办召开工伤事故企业安全生产约谈会,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闻国涛同志,县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海龙同志出席会议,县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闻国涛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了相关要求,县住建局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宁夏鹏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佰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要求,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开展重大危险源、建筑工地、有限空间作业、城市安全运行等专项执法,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非法违法现象要坚决打击。二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要严格落实企业、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要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力度,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紧盯闭环。三要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企业要开展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开工复产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达到岗位安全业务素质方可上岗;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严格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各部门要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扎实组织开工前安全培训,切实提升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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