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银安办发〔2019〕35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贺兰县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此次评估工作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派员参加评估。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有错必纠、惩教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从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资金投入等方面,对贺兰县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依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贺兰县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贺政函〔2023〕112号)对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立案处罚,共罚款73.4127万元(其中对事故单位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处罚50万元),罚款均已缴纳至罚没专用账户。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问卷等情况来看,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照《贺兰县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具体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落实相关职责方面。2024年6月30日针对本次事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自2024年2月份开始,公司开始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批次进行了修订,重点完善了分管领导、属地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生产车辆管理制度等。
2、冷库检维修作业的管理方面。2023年12月13日公司修订了《冷库设备故障排除操作规程》,重点增补了“排除穿梭车故障时堆垛机启停状态切换至停止状态”等内容,现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3年11月6日修改完善了《预防性维修管理制度》,重点修改了电仪维修流程、检修人员检修注意事项等;2023年11月6日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完善了《机械伤害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并于2024年3月16日开展了机械伤害应急演练。
3.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事故发生后,该企业于2023年7月16日后开展公司级和部门级安全培训,主要为机械伤害事故方面的警示教育。2024年开展了5次培训及1次事故“回头看”;2024年共招录新员工6名,均按照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了三级安全教育;2024年6月开展了1次实操能力竞赛。
4、隐患排查整治方面。自“7·16”事故发生后,公司执行每周一次公司级隐患排查制度,自2023年7月16日至2023年年底,公司级隐患排查共查出问题隐患117项,已完成整改114项(3项因项目问题暂未整改);2024年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计划正常开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均已建立隐患台账并跟踪督办整改。
5、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在关键岗位均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GDS系统并已正常投运;在成品库入口加设了门禁系统;在操作间加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系统加设了单户登录;在输送线上增装了光栅报警,防止人员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在2台堆垛机西侧增设了雷达距离监测报警;在检修入口处张贴了“检修作业前先将堆垛机启动打停止”警示标识。
(二)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辛普劳安全管理状况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安全,其中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6月23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9日、2024年1月29日、2024年6月12日等多次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若干项,并督促进行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1、堆垛机操作盘前未张贴警示标识;
2、堆垛机运输线两侧围栏缺口处缺少活动栏杆;
3、成品库门口处无佩戴劳保着装提示。
五、评估意见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评估情况来看,评估组认为,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并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但安全生产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辛普劳(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要继续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并切实做好以下问题的整改工作:
1、举一反三,对现场所有标识进行检查,及时整改现场警示牌缺失等问题隐患;
2、全面排查现场防护栏等隔离设施缺陷,确保现场隔离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坚决杜绝人员擅自进入作业现场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