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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洪广镇集中热源清洁化改造煤改气项目“12·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MB19786764/2026-000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关 键 词 事故报告

2023年12月8日9时35分,贺兰县洪广镇集中热源清洁化改造煤改气项目洪广动力岛锅炉房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水平定向钻顶管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万元。

事故发生后,贺兰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12月9日,经贺兰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贺兰县洪广镇集中热源清洁化改造煤改气项目“12·8”一人死亡事故调查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并邀请县监察委参加,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夏鸿通顶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8”一人死亡事故调查小组的通知》《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了调查工作方案,通过现场勘查、模拟、询问、笔录、取证等工作对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层以及查阅了大量的管理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贺兰县洪广镇集中热源清洁化改造煤改气项目“12·8”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一般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3年2月20日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编制。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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