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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百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MB19786764/2026-0003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关 键 词 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2月19日15时19分,银川百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咔唑装置五楼2#蒽菲溶释釜底部在开展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着火事故。着火点位于咔唑装置五层2#蒽菲溶释釜底部,过火面积约110m2,部分电缆烧损及个别设备过火受损等,直接经济损失47.18万元,无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等有关规定,贺兰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涛为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建宏为常务副组长,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闻国涛,县消委办主任、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乔军为副组长及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工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银川百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19”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贺兰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3名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依法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研究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银川百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19”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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