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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防汛抗洪抢险任务分工

索引号 640122-108/2020-00046 文 号 贺应急指发〔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8-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减灾救灾
关 键 词 抗洪抢险

贺兰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设立7个响应处置工作组,在县委县政府和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分组、有序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处置工作。

一、响应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

1、监测预警技术指导组

负责监测降雨、冰雹、大风、高温、洪水等气象灾害天气信息,预测预报天气形势变化、局部气候变化和灾害性天气预报,及时提供相关数据;根据各类气象信息,对自然灾害的形势进行趋势研判,提出应对措施;灾情发生后,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指导,提出救援方案建议。依据灾种的不同和灾情的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区域进行分组巡查,巡查方式和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

2、抢险救援组

负责提出汛情、旱情、滑坡泥石流等险情的抢险救援方案;担负抢险救灾、营救受灾和被困群众、对人员和物资进行转移,执行重大应急救援措施。

3、物资设备保障组

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筹集并监督使用;抢险救灾的粮、油、食品、水、日常生活必需品等的供应和发放;抢险救灾物资、机械设备的调拨、运输、分配、回收。

4、医疗救治组

组织现场抢救、医护及转送伤员,保障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调购,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预防和控制灾区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爆发流行,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5、交通管控安全保卫组

负责交通疏导及涉险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负责维护防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负责监视灾情发展趋势,搜集整理、汇总、审核、报送灾区灾情信息;正确把握灾情宣传工作导向,做好抢险及灾区灾情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播发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及规定。

7、善后转移处置组

负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医疗补助、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灾后救助等措施,防止事件造成此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心理疏导,确保社会稳定。

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各组成员在1小时内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各类物资设备2小时内达到指定位置,依各组工作职责开展救援抢险工作。

二、分灾种任务分工

(一)山洪灾害

1、监测预警技术指导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水务局局长  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气象局、水务局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水务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队、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供电局、洪广镇、金山林场、暖泉农场、贺兰工业园管委会。

3、物资设备保障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发改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交通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洪广镇、金山林场、暖泉农场、贺兰工业园管委会。

4、医疗救治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健局、农牧局、洪广镇、金山林场、暖泉农场、贺兰工业园管委会。

5、交通管控安全保卫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洪广镇、金山林场、暖泉农场、贺兰工业园管委会。

6、新闻宣传组

组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应急局、民政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7、善后转移处置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局、住建局、供电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贺兰工业园管委会、洪广镇、南梁台子、金山自保局。

(二)城市内涝灾害

1、监测预警技术指导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气象局局长  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综合执法局、气象局、水务局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水务局、综合执法局、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队、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供电局、习岗镇、贺兰工业园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3、物资设备保障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发改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应急局、交通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习岗镇、贺兰工业园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4、医疗救治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健局、农牧局、习岗镇、贺兰工业园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5、交通管控安全保卫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习岗镇、贺兰工业园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6、新闻宣传组

组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应急局、民政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7、善后转移处置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民政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局、住建局、供电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习岗镇、贺兰工业园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三)黄河洪水灾害

1、监测预警技术指导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水务局局长  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水务局、气象局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水务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队、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供电局、金贵镇、京星农场、立岗镇

3、物资设备保障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发改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交通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金贵镇、京星农场、立岗镇。

4、医疗救治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健局、农牧局、金贵镇、京星农场、立岗镇。

5、交通管控安全保卫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金贵镇、京星农场、立岗镇。

6、新闻宣传组

组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应急局、民政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7、善后转移处置组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局、住建局、供电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贵镇、京星农场、立岗镇。

三、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自然灾害救灾的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等有关信息,做好平息自然灾害谣传,安定民众和自然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工作。

2、政府办:负责上报自然灾害信息,通报灾情,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有关批示、指示。

2、网信办:负责保障自然灾害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3、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4、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做好各种救灾物资(国家调拨、外援救灾物资)的调运、保管、分配和供应工作。

5、应急管理局:按照县应急管理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灾害工作,牵头编制贺兰县自然灾害应急抢险预案;负责协调有关救护队,紧急处置危化品泄露等次生灾害;指导灾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

6、公安局:负责维护防灾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灾情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7、民政局: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协调沿山陵园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8、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的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

9、水务局:负责《贺兰县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水旱灾害水利专业抢险队伍建设;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做好应对突发洪水的预警预测,为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为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及时提供全县洪涝灾害情况,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10、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加强监测预警,防范此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完善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火预案,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和森林防护应急抢险队伍,负责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11、气象局:负责开展气象动态监测服务,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12、供电局:负责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随时抢修供电设施,开展灾区电网设施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3、综合执法局:牵头编制《贺兰县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负责县城规划区内防汛,排水设施的日常监管、维护、清淤、疏通,确保城区防汛工程、市政工程、民用设施安全运行及汛期县城防汛排涝工作。

14、住建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排水泵站、排水管网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建筑工地安全度汛工作,负责《贺兰县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参与贺兰县城市防洪规划编制。

15、交通局:负责对全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开展风险排查和治理负责抢修被毁公路和有关设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具,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16、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抢修农业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做好动物疫情防治、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

17、审计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灾后审计。

18、科技局:负责全县防灾减灾救灾科技研究与开发;支持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提供决策支撑

19、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灾区环境监测、监控与评价,组织开展灾后环境影响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0、文广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发布自然灾害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以及开展防灾减灾主体宣传活动;对接沿山苏峪口森林公园、贺兰山岩画旅游景区做好防汛度汛工作。

21、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心理干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

22、教体局: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县域内学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灾害发生制在校师生安全管理和组织疏散,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

23、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4、统计局:负责提供基础统计数据,为抢险救灾决策和灾害损失评估提供依据。

25、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协调加油站做好抢险救灾油料的调运、供应工作。

26、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调集消防队伍参加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27、贺兰工业园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园区内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负责防灾减灾、灾害救援及灾后重建,组建应急救援队,遇自然灾害发生时的人员转移、安置、救助。

28、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负责本辖区的防灾减灾、灾害救援及配合灾后重建,组建灾害救援队,遇自然灾害发生时组织受灾居民(群众)转移、安置、救助。

29、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负责防灾减灾、灾害救援及灾后重建,组建应急救援队,遇自然灾害发生时的人员转移、安置、救助及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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