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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8/2021-000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减灾救灾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防汛检查

为做好2021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切实防范化解灾害风险隐患,保障度汛安全,在汛期来临之际,将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具体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按照职责划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和行政区域内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防汛工作自查。请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气象局、各乡镇场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梳理防汛工作重点,查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备汛工作。

二、检查内容

1、组织机构及制度。重点检查各相关防汛成员单位组织机构、责任制、责任人的落实情况防汛制度编制及落实情况。

2、应急预案。贺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金山拦洪库调度预案、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等各专项预案的修订情况

3、监测预警。天气预报、水雨情信息系统、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系统等的运行及使用情况

4、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及乡镇(场)值班制度及值班人员的安排情况。

5、应急救援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储备情况,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等。

三、重点隐患排查

请相关责任单位对金山拦洪库、沿山地区防洪系统、沿黄防洪基础设施、城市防洪排涝系统进行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务必从严从细,扫除盲点死角。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开展自查,并于43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贺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管理局将421日至30日对关单位备汛情况、重点防洪排涝工程进行检查,并对隐患部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我县安全度过2021年汛期。


贺兰县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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