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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蓄水池安全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8/2021-0002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蓄水池 安全检查

2021年4月8日,中宁县发生一起蓄水池溃口,造成附近农田被淹,村庄进水部分道路受损,影响群众出行,引起社会的关注。为此,自治区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蓄水池安全检查的通知》(宁汛办20213号),要求立即开展蓄水池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蓄水工程安全管理

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蓄水池安全管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安全”要求,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工作安排

由应急管理局与水务局成立行业检查组,对县域内的蓄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水务局、各乡镇场撰写自查报告,应急管理局负责汇总、上报。

检查范围包括已建工程和在建工程,内容包括建设情况(权益隶属关系、审批、建设规模、坝体类型)、运行管理情况(调度方案/计划、运行管理制度、日常巡护记录、外观)、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工作要求

1. 全面检查,逐一摸排。不管是已建、在建,还是自建蓄水池工程,不能遗漏。查出问题,立查立改,不能立改的,限期整改或作出处理决定。

2. 建立蓄水池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蓄水池安全运行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3. 建立与行业和综合抢险救援相适应的应急机制,提高处突能力,减少财产损失。

贺兰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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