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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122-108/2021-00038 文 号 贺应急指办发〔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05-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应急能力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能力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宁应急指办发〔20212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力量不足、应急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物资保障不充分、装备配备不到位、综合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力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提高事故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标任务

围绕“补短板、强基础、织底网、促协同”要求,从2021年起,用两年时间,依托现有网格化综合管理资源优势,实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三有”(有场地设施、有物资装备、有工作制度)标准化建。强化基层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救援队伍作战能力、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物资装备保障能力、恢复重建救助能力,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一)有班子。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赋予乡镇(街道)在应急状态下的必要权能,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加强工作力量,做到人员、装备、经费、办公场所“四落”。

二)有机制。立足本地实际,融合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整合并共享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民政、卫生健康、城管执法、防汛抗旱、市场监管、消防、综合治理等信息资源,建立应急管理联动联勤机制,形成防范有力、指挥统一、联动高效、应对有序的应急管理工作网络,提升源头防控、快速发现和应急处置等能力。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的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等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延伸到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测、综合监控。

三)有预案。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合实际全覆盖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和地震、气象、水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加强动态管理。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值守、信息报告、预警信息传播、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人员临时安置、舆情应对等内容,体现先期快速特点,提高操作性指导性。加强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乡镇(街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知识及应急预案集中宣传活动。

四)有队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2号),抓紧落实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加强管理。乡镇(街道)要积极统筹党政干部、派出所民警(辅警)、城管执法人员、民兵、退役军人、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各类人员,组建乡镇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形成辖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限期应对处置的基本能力。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关心支持基层一线应急管理特别是安全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严格落实有关岗位津补贴制度。探索建立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居民、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组成的社区应急响应组织,为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服务支持。

五)有物资。乡镇(街道)应当按照“统筹计划、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调度”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针对区域功能、社区特和易发多发事故灾害类型,加强火灾、防汛抗旱、雨雪冰冻、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疏散安置、灾难救助等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落实品种、数量、质量和经费,加强日常管护,确保随时调用,并积极引导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村(社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广泛设立“应急宣传栏”,全面配置“应急广播”,确保应急知识和紧急信息能够及时传送到每个家庭。

(六)有演练。按照“规范、安全、节约、有序”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实战演练、模拟推演等方式,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火灭火、防汛抗旱、雷电风暴、地震、人员疏散等群众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的单项与综合相结合的应急演练,演练要紧紧围绕启动预案、高效指挥、有效处置等环节,突出熟悉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和检验评估,促进应急预案在科学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上不断完善,实现对应急队伍的锻炼和检验。扎实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村(社区)应急信息员队伍业务培训和企业相关人员专题培训,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三级教育”,确保“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一)有场地设施。各村村部和社区居委会至少有一间应急管理工作用房,能够满足日常办公、值班需要。积极建设“应急实训点”,利用现有活动场所,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开展心肺复苏、急救包扎、灭火和逃生器材使用等基础自救技能训练。

二)有装备物资。在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城市小区积极建设“微型应急站”,配备包括灭火器、逃生绳、破拆斧、呼吸面罩、急救药品等自救互救设备,有条件的可在应急避难场所配备急救设备等。事故灾害风险隐患严重的重点村(社区)要加强针对性应急物资储备。配备标准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权责和服务清单,完善责任落实考核机制。鼓励各行业部门和志愿组织定期进入农村和社区开展应急救援专业辅导。

、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1年5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考核验收。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我县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严格考核2021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按照30%比例完成试点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70%以上,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并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三)总结提升。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提升,全过程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既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幸福安全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应急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

(二)加强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所需经费,以县财政保障为主。将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建立健全经费财政保障制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大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要把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考核验收,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不明、保障不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挪用资金,限期内达不到建设要求,或因应急能力建设滞后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贴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创造性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责。统筹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示范社区)等各项创建工作,实现联动效应。认真谋划、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应急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逐步有序深入。

贺兰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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