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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是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为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进程,县综合执法局强化三举措,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操作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是行政执法部门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共治格局的基础,也是促进行政执法部门观念转变、程序规范、执法保障等的基础性工作。县综合执法局充分认识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职能权限、法律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加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公示系统的具体操作,确保执法信息公示的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上报工作。严格数据报送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和“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由各执法部门和中队设专人填报信息,确保信息格式统一和内容准确,及时、全面、完整地上报至综合执法局法规室,再由法规室进行统一上报,将执法信息数据准确地上报至信用中国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是确保工作实效,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落实。综合执法局明确公示内容、公示时限及工作要求,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落实,完善公示内容,确保公示质量。自2022年1月起,县综合执法局在宁夏“十公示报送系统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17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调监管平台-宁夏)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14条,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79件,在贺兰县政府网公示个人处罚信息55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部门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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