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监督方式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夯实留痕溯源,为纵深落实“三项制度”持续蓄势赋能。为规范执法行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配备89台执法记录仪,19台执法车辆,2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3台无人机设备,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执法影像资料随卷归档,确保案件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有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坚持公开公示,为创新落实“三项制度”搭建多元渠道。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事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权责清单等,同时将各类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执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事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并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同步录入案件办理情况;事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通过宁夏十公示平台将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2023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98条,确保了重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优化审核机制,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奠定坚实基础。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并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指导,形成“执法决定重重把关、执法行为层层监督、执法责任级级落实”的行政执法新格局。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8起,其中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57起,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19次,有效规范了执法程序,确保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
下一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以提升执法效能为基本目标,多措并举,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常态化、标准化、信息化、实效化,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