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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起“文明风” 吹旺“烟火气”

发布时间:2023-12-1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小摊点,大民生。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消费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区市县有关外摆地摊经济的相关指示精神,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有序发展地摊经济,引导低收入人群入驻售卖,提高集市“市井喧”,点亮城市“烟火气”。

有序发展夜市经济。2023年以来,贺兰县执法局以“四强”活动为牵引,在广场巷打造了以创意集市、食品夜市、品牌展销等为主题的“贺兰往事”特色街区,引进50余户市场主体,举办“以蔬换书—绿色环保”等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带动居民就业;在不占压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与100余家餐饮商户签订夜间出店经营协议,给夜间经济发展松绑放行。

科学规范马路市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在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和现代治理能力上出招发力。规范太阳城早市、太阳城夜市以及海亮便民市场,设置临时便民蔬菜售卖点、便民早餐车、自产自销西瓜临时摊位及大型节日等阶段性临时摊位,在保证规范经营、市容整洁的情况下,规范管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着力解决了城市道路拥堵问题,营造了文明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

划线拓宽经营范围。开展以“城市管理为人民、以心换心解难题”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市民、商户代表讲解2023101日正式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路边摊’不再‘一禁了之’”问题进行讨论。同时按照“科学布局、堵疏结合、规范设置、分类管理”的原则,为茂源巷、光明东路的110余户商户划黄线拓宽了经营范围,要求有序摆放经营物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有序经营、文明经营。

文明引导为民管理。构建政府、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践行“服务与执法”理念。采用日查夜巡、延时执法相结合的巡查管控方式,对特色街区、便民市场、临时摊点进行监督管理,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大队等部门对摊点的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经营秩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引导规范有序经营,构建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室外地摊经济。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从打造美食品牌、发展配套产业、优化消费环境等多层面出发,拉动外摆地摊经济从单一向多元转变,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持续培育壮大夜间经济,助力贺兰县经济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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