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聚焦“深化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主线任务,落实“立学查督”重点举措,狠抓队伍聚合力,规范执法提效能。

突出立梁架柱,切实激活规范执法新动能。以强化建章立制为引擎,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蓄力赋能。一是完善作风纪律监督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在编人员及编外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从遵规守纪、学习提升、仪表风纪、考勤管理、表彰奖励5个方面,制定34项考核细则,明确编外人员优胜劣汰的13种情形,把制度的“笼子”扎的更紧更密,把作风建设抓的更深更实。二是完善综合执法监管制度。制定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暂扣物品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对镇街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当场收缴罚款的收缴情形等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为执法人员规范、恰当行使执法事项提供了遵循。三是更新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配合县委编办根据改革动态梳理更新综合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切实做好执法事项调整划转和移交衔接工作,进一步厘清管执协同职责边界,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经梳理,综合执法局承担执法事项达到458项。
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执法为民理念。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周例会等为载体,以“群腐”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引导干部职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破解综合执法改革发展难题。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50余次,专题研讨10次。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半日”学法等学法制度,持续加强执法业务、执法标准学习,推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2024年全年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11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次、“半日”学法活动33次。
严抓案卷评查,全力开创执法审查新局面。一是办案进度随时查,确保程序合法。进一步完善违法线索移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处罚案卷管理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明确案件调查、核审以及案卷归档等工作流程,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随时过问,法规部门牵头随机核查,在合理合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度,做到行政处罚的每一环节都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二是执法文书严格审,确保案卷规范。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成立案审委员会,法规部门及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均由法规部门及法律顾问进行初审,一审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办案主体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否准确、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初审后召开案件审理专题会议,由案审委员会再次集体审查,二审处罚决定是否得当、自由裁量权基准运用是否恰当。通过层层严审,规避执法风险。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案件审理会议11次,核查办理建筑、安全生产、养犬管理、餐厨垃圾等方面行政处罚案件64起,罚没款146.753604万元。
落细监督检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一是落实落细内部监管。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考核办法,扎实开展日常检查、随机督查和错时巡查,严查干部职工履职履责、遵规守纪等情况,合理运用表彰奖励、通报批评、线索移送等手段,通过印发督查通报、限期落实整改、扣罚绩效分值等,整治纪律松弛、效率低下等问题。2024年以来,印发督查通报28期,对143人次进行了通报表扬,对86人次作出了扣罚绩效分值、通报批评等处罚决定。二是做深做实外部监督。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权责清单、综合执法领域常用相关法律法规等,加强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中公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七日内,将处罚信息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等公示系统、网站上进行公示,推动事后公示。累计公示行政执法信927条,跨部门联合执法38次。
接下来,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推动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