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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贺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 与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近期,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2参加复检复评的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检复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

贺兰县自查评估为三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参加复检复评。

二、复检复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

三级示范乡镇:南梁台子管委会

三、复检复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

一级示范村:南梁台子管委会隆源村、洪广镇欣荣村

二级示范村洪广镇广荣村、金贵镇通昌村、立岗镇金星村、立岗镇星光村、常信乡四十里店村

三级示范村:京星农牧场京宁村、常信乡桂南村、立岗镇兰光村、南梁台子管委会铁西村、金贵镇关渠村、习岗镇沙渠村、金贵镇银河村

四、新增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示范村

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

二级示范乡镇:立岗镇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

三级示范村:立岗镇通伏村、立岗镇清水村、金贵镇江南村、金贵镇保南村

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示范县乡村评价表与印证资料,在网站(网址:贺兰县人民政府)查看。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贺兰县银河东路324号,邮编:750200;来电请拨电话:0951-8080242;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保密,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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