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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设置临时摊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丰富春节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将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在县城及德胜划定部分区域设置春节临时摊位,现将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一、摊位设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1.县城区银河路以南临时摊位位置:

①物美大卖场东侧(华美街);②太阳城夜市北侧;③东方嘉园南门。

2.县城区银河路以北临时摊位位置:

①光明东路兰山公园南门;②“贺兰往事”特色街区。

3.德胜片区临时摊位位置:

①漫香亭小广场;②德胜花园东门口;③天鹅湖西门口;④虹桥御景西门口;⑤派胜沁园南门口;⑥海亮五号地东门口。

注:各临时摊位占地面积均为20㎡。

(二)时间

春联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10日

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设置时限为2024年1月27日至2月17日

“贺兰往事”特色街区摊点设置限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17日。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二)地点:

根据申请区域所属位置到以下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1.所申请区域在县城区银河路以南设置的到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办公室(朔方南街68号)办理;

2.所申请区域在县城区银河路以北设置的到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二中队办公室(银河东路324号后院)办理;

3.所申请区域在德胜片区设置的到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德胜中队办公室(海亮国际社区六号地东南2号门北侧)办理。

4.所申请区域在“贺兰往事”特色街区设置的到贺兰县欣兰广场北侧特色街区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13995111081)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四、经营要求

(一)春联类销售摊位自2024年2月10日18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水果干果礼盒类销售摊位自2024年2月17日18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二)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置、有序经营、便民利民”的原则,限时限量设置,所有摊位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在主要路口设置4-6米消防通道,严禁单位及个人占用消防通道,遇险情紧急避让应急救援车辆及人员,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允许各商户自2024年1月29日至2月17日春节期间在店铺门口临时占道经营(不准占用快、慢车道、车位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自2024年2月17日18时起,所有临时占道经营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四)被批准的临时摊位应遵守《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不准搭建各种形式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变更经营位置,扩大经营区域,需自备垃圾收容器,保持好周边卫生。临时摊位禁止使用音响,严禁扰民。

(五)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产品;

(六)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及大气污染,所有持证商户严禁使用烟火。

(七)摊位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售给他人;不得私自占用他人摊位,一经发现取缔其经营资格。

(八)如经营户多次出现卫生不达标,不按点经营等违章行为,且被处罚三次以上,我局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注:如发现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行为发生,请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951-8065110。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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