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自产自销西瓜瓜农及市民,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引导我县临时摊点经济发展,现将2024年自产自销西瓜临时摊位点设置公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及时间
地点:贺兰县城建区(含德胜片区)。
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每日7:30-22:30。
摊位面积:各摊位占地面积均为20㎡。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9日前,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审核办理。
(一)在一中队片区(北至银河路(包含银河路两侧,欣兰广场及周边路段两侧),南至丰庆路(包含丰庆路两侧),东至和平街,西至京藏高速)设置的到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办公室(朔方南街68号)办理,联系电话:0951-8994701;
(二)在二中队片区(北至创业路,南至银河路(不包含银河路),东至和平社区,西至园艺路)设置的到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二中队办公室(银河东路324号)后院办理,联系电话:15309583106;
(三)在德胜片区(北至沈阳路(不包含沈阳路),南至贺兰山路,东至新思维红河谷南区,西至唐徕渠)设置的到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德胜中队办公室(海亮国际社区六号地东南2号门北侧)办理,联系电话:0951-8530307。
(四)在园区片区(北至丰庆路及延伸至唐徕渠和京藏高速交叉口,南至沈阳路(包含沈阳路),东至银新干沟,西至唐徕渠)设置的到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园区中队办公点(太阳城物美超市东原太阳城中队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13821637182。
三、申请材料
(一)所属当地村、镇自产瓜果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四、分配方式
申请人凭有效材料参加报名审核,每户仅限申请一个摊位。
五、管理要求
(一)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置、有序经营、便民利民”的原则,限时限量设置,所有摊位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及其他特殊区域,必须在摊位前留出3.5米应急通道,供行人通行。在主要路口设置4-6米消防通道,严禁单位及个人占用消防通道,遇险情紧急避让应急救援车辆及人员,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被批准的临时摊位经营户应遵守《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户必须在设置的摊点内进行经营,不准搭建各种形式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变更经营位置,严禁装车销售、流动经营,扩大经营区域,需自备垃圾收容器,保持好周边卫生。临时摊位禁止使用音响,严禁扰民。自2024年8月1日22:30时起,所有摊位卫生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三)摊位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售给他人;不得私自占用他人摊位,一经发现取缔其经营资格。
(四)如经营户多次出现卫生不达标,不按点经营等违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临时摊位设置最终解释权归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所有。
(六)在临时摆摊设点期间,经营户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坏、人员伤亡等问题,由各经营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如发现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行为发生,请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951-8065110。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